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四章 入读中学(第2页)

很快,曼莎的小学最后一学期就要结束了,马上就要升初中了,一开始对于去哪所中学就读,曼莎也十分头疼。

曼莎有点想选离自己家近一点的学校,这样就可以和家人多相处一些,弟弟还在上幼儿园,可是妹妹呢,马上要上小学了。

可是干妈家那边怎么办呢?世聪一直盼着自己和他上同一所学校呢,还老挂在嘴边说他会罩着着自己。

思来想去,也没有想出什么好结果。

曼莎想,还得问一下顾爸顾妈的意见。

经过商量,最终结果曼莎曾经的同学大家都是进入那所中学,如果曼莎变更,那意味着之前的朋友很有可能就会变得陌生,毕竟人的感情是要相处的。

再则曼莎和世聪在同一学校确实可以受到照顾,而且世俊也还要呆一年呢,不过曼莎要住在自己家里。

虽然路程比较远,不过可以骑自行车上下学,中午可以跟世聪一起回洪家吃饭,也可以回自己家吃饭(顾家请了阿姨做饭),虽然离家远一些,可是也远不到哪,最多多骑十分钟罢了,全当锻炼身体好了。

至于晚自习,可以向学校申请一下,看看是否可以免掉?

就这样新学期开始,曼莎已经是一中的学生了,而世俊也已经是高三学生面临着高考毕业,世聪的班级则正好在曼莎的楼上,初二。

新生开学的那天,顾家上下都忙开了,顾爸和顾妈带曼琳和思朗却报名,曼莎则由世俊和世聪两兄弟陪着一起去。

在新生报名处,曼莎遇见了刘依依,很巧的是两人还分在同一个班,看见曼莎,刘依依激动得一把抱住曼莎,曼莎其实也很高兴,不过还是比较冷静的拍了拍好怕肩膀,示意她平静下来。

接下来一切都很顺利,只是晚自习的事情,班玉任说,每个月都有月考一次,先看看曼莎的第一个月月考成绩再说,如果不是很理想那么就要参加晚自习,如果成绩优异的话,

那自然是可以放宽条件了。

得到这样的回答,曼莎还是很开心的,她会证明自己的实力的。

回到家,顾爸顾妈也已经帮小儿子和女儿报好名了,曼琳已经要上一年级了,思朗则还在读幼儿园,明年才可以上小字,他们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上学,而且学校的师资也很不错,这中间谢谨雯肯定是出过力的。

其实曼莎在自己家长住最开始还是有点不习惯的,之前的几年曼莎不是跟太公公他们住,就是在洪家,自己的家反而最陌生。

刚开始就连早餐也极其不习惯,好在顾妈知道女儿每天都固定要喝羊奶后立即调整了饮食。

这几年下来,顾家的经济确实有了飞速的发展,所以经济上还算宽裕。

每天顾家的邻居都可以看到,早上六点左右,曼莎带着曼琳和思朗跑步。

其实曼莎是觉得不管妹妹和弟弟对习武有没有多大的兴趣,适当的锻炼还是很有必要的,有条件的更要多少学一些防身,毕竟人最好还是要有自保之力的。

于是每天的跑步都捎带着他们,每天花上十五分钟跑到太公公家,然后一起锻炼,结束后跑回家。

一段时间后,曼琳和思朗的身体都有了变化,两人一下长了不少,特别是曼琳,原本和曼莎年龄相差就不大,现在和曼莎站在一起几乎是一般高了。

好动的思朗还跟着太公公学起了外家拳。

思朗本就聪明不输曼莎,而且男孩子天生好动,因此没过多久,思朗俨然是太公公的得意徒弟了。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