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五章 种植药材(第1页)

忙碌的中学生活开始了,曼莎毫无悬念的成为整个班级乃至整个年级岁数最小的。

班上大部份的同学都比曼莎大上三岁,对于弱小,每个人都会产生同情爱护的心理,何况曼莎长得如此娇柔可爱,曼莎因此成为了全班最受宠的。

初中的学生其实对于异性已经有一种懵懂的向往,在知道学校的风云人物,校草“洪世俊”

是曼莎的大哥之后,基本上曼莎走到那简直是通杀一片。

男生觉得曼莎娇小可爱,爱护之,女生觉得曼莎则是她们通往校草的那个捷径,所以曼莎的身边总是有非常多准备曲线救国的人。

好在那个时候学校对此管得很严,不像十几年后那么开放。

但表白信,礼物,贺卡曼莎基本上收得手软,对于这些世俊一概不理,任由曼莎处置。

最开始曼莎还颇有兴趣抱着学习的目的拆阅了世俊的情书。

从最初的感动文笔到后来的麻木,只用了几天的时间。

再往后,曼莎和世聪把礼物留下,情书看都没看,直接拎回家往垃圾桶一扔,其实曼莎很想把这些扔学校的,可是想到万一伤到谁的自尊心就不好了,她就只好勤奋的每天用书包背回来。

其实自从曼莎踏入学校开始,谢谨雯就已经提前和学校方面打过招呼了。

原本班主任老师还想安排曼莎做学习委员,没想到曼莎推辞了,以年纪幼小,精力有限为由,最后只是接受了做语文科代表。

因为班主任是教语文的。

其实曼莎不愿意接受当班干部的缘由是她的时间不够用,她自己本身要学习的东西就非常多,曼莎是聪明但不代表是万能的,很多东西是一定要花时间去学习的。

再则初中的学生已经开始进入叛逆期并不好管,这个学校的学生可以说个个来头都不简单。

曼莎不想因为这些事情,打断自己的学习计划,她现在需要一个相对平静的空间,专心的学习。

其实不止曼莎很忙,世俊也很忙,他已经定下了去斯坦福上大学,正开始准备出国的资料和手续等等。

曼莎也经常看不到他人。

唯有世聪还好一些。

世聪其实也很优秀,他的优秀和世俊是不一样的,世聪性格更加开朗,也更好动,表面看去粗枝大叶,实际上观察力敏锐,很是细心周到。

和曼莎在一起,经常照顾曼莎,但反而经常是曼莎拿主意。

其实不止曼莎很忙,顾爸也非常的忙,自从太公公在医院坐诊后,幕名而来的病人越来越多,可是顾家树一周的坐诊时间是有定数的。

其他的时间太公公不在医院。

为此很多病人,强烈恳求顾家树能开一个自己的诊所。

经过再三的考虑,太公公在榕城还真就开了自己的诊所。

开办诊所是一项十分琐碎的工作,好在有大家的帮忙,手续方面洪家也出了不少力。

诊所开起来之后,太公公和太婆婆就更忙了,曼莎也经常过去帮忙,渐渐的曼莎的中医水平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渐渐的也可以切脉了,每次太公公问诊后,曼莎主动为病人再切一次脉,然后将自己的切脉结论与太公公的进行验证。

一开始大家看到年幼的曼莎以为了小孩子胡闹罢了,可是后来大家知道了,别看小姑娘年纪小,已经学了不少年,而且看曼莎手法熟练,也就更是深信不疑了。

再然后,曼莎慢慢的也开始开起了药方,每次曼莎开后的药方都同太公公的重新核对一次,遇到不同的就多加的了解。

随着问诊的时间增加,渐渐曼莎开的药方已经不需要再得到太公公的审阅了,曼莎的学医总算略有小成。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