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来为了好玩,二来也为了记住自己是日本血统,故此就胡乱给自己起了个姓氏名子,其实只不过是个代号而已,没有什么具体实际的意义的。
呵呵呵。”
那个小丸子终于解释完了,随即银铃般的笑声又传来过来,听得出来,她此时似乎很得意,一双眼睛有点含情脉脉的看着陈吉天,此时倒好象胆子变得大了起来。
“我操,原来是人家自己胡乱编造出来的,难怪费了老半天的劲自己也想不明白。”
那陈吉天此时心里不由得有点感到懊恼,看着那个小丸子有点得意的神态,陈吉天觉得有必要去打击她一下,因此故作淡定的说道:“原来是这么回事,不过这个姓氏有点起的不太好。”
“有什么地方不太好的,请你这个老先生为我解释一下。”
大概人人都爱听好听的话,那个小丸子听见陈吉天如此一说,明显的有点杏核眼圆睁,腮帮子微微鼓起,似乎又落下了脸子,秀眉紧蹙,胸脯起伏,看起来内心的激动还是不小的,好像已经在酝酿着一场即将到来的战争了。
陈吉天还是装作熟视无睹一样,心平气和地说道:“这个井柔按照我们华人的意思,就是····就是可以随便那样的意思。”
那陈吉天一边犹豫着措辞,一边又做了一个揉面团的动作手势,可能是怕那个小丸子理解得不够透彻,此时又故意的把一双眼睛色迷迷的扫向了那不太丰满的山峦地带。
“你坏·····。”
这一次那个小姑娘倒没有忽闪躲避,而是娇羞带喘的主动攻击,一对小粉拳雨点般的直落在那陈吉天宽广的胸脯之上。
看起来是连环出击,其实那打在身上的小粉拳一点都不痛,相反的倒能勾起某些人的某些欲望。
那陈吉天此时就是这样,虽然一贯性在心里要求自己要做个正经一点的好男人,可是那一只咸猪手,还是不老实的不知不觉的灵活机动闪电迅速一般的就落到了那个小丸子微微翘起的臀部了。
都说小姑娘心思敏捷动作灵敏,果不其然,也就在那手掌刚刚接触到那个小丸子身体的一霎那,大概就被人家有所察觉了,那真是动如脱兔,倏忽之间就飘离了开去,嘴里还呵呵笑着说道:“本姑娘不伺侯你了,昨天晚上的剩饭都唔在电热锅里,要是想吃的话,就麻烦你老人家自己动手吧,告辞,萨尤纳拉。”
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那时候在学校里老实巴交的教书的时候,听到有男同事如此议论,陈吉天都会面红耳赤心惊肉跳的引以为耻,不要说再去参与探讨其中所要表达的意思了。
可是这时候也就在那个小丸子转身离去,还留下了一个挑逗性的飞吻以后,那陈吉天似乎感到自己的全身都热血沸腾起来,心中似乎有无数个蚂蚁在爬行抓挠一般,有点令人奇痒难耐,就是那脑袋也有点晕晕乎乎的,似乎三魂六魄有一多半已跟随了过去一般。
陈吉天现在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两个词汇,一个叫猫抓心,一个叫行尸走肉,陈吉天这时候就在用心的体会着这两个词的感觉。
“疏梅带雨开,瘦竹随风摆,雨和风着意好,为我安排。
临风自惜残香洒,冒雨谁从滴翠来。
清虚界,任风敲雨筛;掩柴扉,谢他梅竹伴我冷书斋。”
这是一首明代作者沈自晋创作的一首《玉芙蓉·雨窗小咏》诗,可以说在那各301医院的后门口,当那个跳楼轻生的女人,把那个所谓的芙蓉山庄的象征着主人地位的令牌,郑重其事的交给自己的时候,陈吉天一看见那玉芙蓉三个字的时候,这首诗就已经涌现在他的脑海里了。
不过这时候的这个环境和处境,好像更能够反应那首诗里作者所要表达出的一种意境,那陈吉天来到了大门口,看着院落里各种在风雨飘摇中的花朵竹林,情不自禁的就出口吟诵了出来,随即一行热泪又流了出来,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