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四章(第1页)

“在我最恨你的时候,我都忘不了你;现在恨早就没了,我怎么可能不要你。

明月光,你真是我见过的最笨的骗子,全世界也只有我这个傻子肯让你骗,你说,我怎么可能不要你。”

季烨岑抱住明月光,垂着头在她肩膀处蹭了蹭。

一个男人放下一切所谓尊严、姿态,孩子般向你毫无保留展露自己的脆弱无助,除了不可救药的爱上他,明月光想不到更好的出路。

没人规定所有爱恨都要以声嘶力竭结尾。

轻轻诉说,娓娓道来,只要那个人肯听,只要有一颗真心愿意靠近,无所谓方式,无所谓过程,最终收获到的除了泪水,必然也有无悔。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脸上的时候,明月光终于被允许半靠着坐起来。

她不太好意思看季烨岑的脸,眼神躲躲闪闪。

季烨岑打来清水帮她洗漱,他的手指一下下拂过明月光的脸颊,有点软,有点暖。

“你再休息一下,我去买早餐。”

季烨岑穿上外套,为明月光掩好被角,轻轻走了出去。

十一月的早风中裹挟着浅薄寒意,季烨岑穿着单薄的外套走出医院,不远处有一家小商店已经营业,他走过去,要了一盒烟。

做了医生后他就不太喜欢抽烟,不是因为对身体不好,而是他曾经深切体会过,沉溺于诸如烟酒之类的短暂麻痹之物,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可现在他需要一根烟来平复心情,不管最终有没有效果,他都必须做点什么。

一个人坐回车里,季烨岑点燃一根烟,放到嘴边后却怎么都无法继续。

烟雾萦绕在他身边,香醇而又刺鼻的味道让人迷幻,可他的双眼却泛着微红,也许是因为一夜未睡,也许是因为烟气熏眼,流泪的因由这样难解。

如果有人路过,必定会为车里的人驻足。

他那样英挺的男子,神色肃然,手中燃着烟,眼角却带着泪。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若落泪,必是到了伤心处。

季烨岑嘲讽一笑,他定是受了太多苦,以至于得到了最想得到的却躲在这里伤感。

打开车窗,等烟雾散了,这段见不得人的独角戏便也散了。

明月光,既然走到了这里,请一定要和我走到底。

因为工作原因,韦娜中午率先回去,剩下季烨岑和吴允之继续守在医院。

这尴尬微妙的气氛,真是一言难尽。

吴允之固执地将明月光受伤归咎于自己,为了弥补过失,他主动承担起照顾明月光的大任,正要表达一下无微不至的关爱之情,却被季烨岑一记冷冷的眼神打退,他忘了,这还有个正牌男友候着呢。

季烨岑不愧是医生,除了细致地照顾明月光,还间歇性展现医生的威严,比如明月光不想吃药了,一个眼神甩过去;不想换药了,一个眼神甩过去;吵着要出去玩了,一串眼神甩过去……明月光哪里敢反抗,嘟嘟嘴就算了,可没有勇气揭竿而起。

恋人间的互动太容易肆无忌惮,无法兼顾旁观者的感受。

作为季烨岑和明月光的旁观者,吴允之很难保持微笑。

明月光同样觉得不妥,虽然她明白吴允之留下来的用意,她却不能任由他这么做。

所以第二天早上,明月光主动提出让吴允之回去,一个人受伤拖累两个人,太不划算。

季烨岑坐在病床一侧,看着坐在对面神色阴郁的吴允之,不厚道地冷冷一笑。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