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三章(第1页)

“小光,这个吴总就是我爸……我想你应该知道。”

吴允之小心翼翼观察明月光的脸色,果然看到她眉头微不可见的皱起来。

明月光不想让自己内心的拒绝表现的太过彻底,那样只会让吴允之为难,所以她尽量平心静气,这是工作,必须认真对待。

深蓝集团的总部靠近市中心,将近两个小时的车程让明月光基本平复了心情,吴允之看她又和平常一样走路蹦蹦跳跳,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大厦门口站着一溜装备齐全的保卫,黑制服黑墨镜,腰里别着警棍,看着甚是震慑。

明月光被这架势惊到,询问的目光看向吴允之。

吴允之脸上满是尴尬无奈,“我和你说过的,我们家内部矛盾很复杂,这也是为了……不时之需。”

这得要多复杂的家庭矛盾才需要这么舞刀弄枪啊!

明月光想到电视剧里的豪门恩怨,几兄弟为了争夺家产你打我杀,黑白两道,无所不用其极……但愿是她想多了。

见吴总可比见伭夫人简单多了,总台秘书满面微笑将他们引到总裁室门口,轻声报告道:“吴总,二少爷来了。”

二少爷……骤然而来的陌生称谓让明月光很不适应,仿佛这个称呼已经将吴允之拽离她的世界。

没容明月光过多体会其中玄机,里面传来一声温和的应答:“进来吧。”

明月光跟着吴允之走进总裁室,吴总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他有点消瘦,没有想象中富态,一副金丝眼镜架在他高挺的鼻梁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不像是商人,反倒更像一个满腹经纶的文人。

“你还知道回来。”

吴总从椅子上站起来,嘴角带着不易察觉的微笑。

吴允之上前用力抱住自己的父亲,好一会儿才分开。

他们父子感情很好,虽然很少联系,很少见面,但是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用意,即使说不出想念的话,但行动已经证明一切。

吴总拍拍吴允之的肩膀,笑笑不说话,等吴允之把他放开,他才指指站在一旁的明月光,“这位是你的小女朋友?”

明月光原本为他们父子情深感动不已,一听这句话差点摔倒,她赶紧上前澄清,“吴总您好,我是梦想家杂志社的记者明月光,今天过来采访您。”

吴总点点头,“明月光?名字不错,很有诗意。”

这是继孟南柯之后,第二个关心她名字有没有诗意的人。

吴允之仿佛没有听到他父亲的询问,不着痕迹地略过话题,把吴总推到会客厅的皮沙发上,示意明月光开始采访。

明月光按捺住心里的异样,按照计划好的流程开始提问。

吴允之拿着单反偶尔拍一两张照片,到了最后,他相机里最多的却是明月光的照片,只要有她在的地方,他的目光总是相随。

吴允之心里有种茅塞顿开的畅快感,却掩饰一样抓抓头发,不再看明月光。

知子莫若父,吴总开始还有些拿不准,可吴允之表现的太过明显,让他这个做父亲的想不明白都难。

“已经十二点了,明记者介不介意陪我这个老头子吃个饭?”

吴总和蔼的目光看向明月光,容不得人拒绝。

明月光对吴总印象很好,不得不说,他们父子很像,温润有礼,谦而不卑,有一种让人卸下心防的力量。

不是没有顾虑,可吴总的眼睛就那么盯着她,让她连一丝抗拒的表情都不敢流露。

“就去咱们常去的那家,离这里不远。”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