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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世界上有一个劫匪是非常厉害的,无论你是屌丝还是女神,更加无论你是富二代还是白富美,都逃不出这位劫匪的绑架。
他就是——被窝君
毫不夸张的说,上学迟到,上班迟到,约会迟到,聚会迟到,其中至少有百分之六十都是这位被窝君犯下的罪孽,这家伙足可以判处死刑!
阿曼达就睡得很熟,都知道睡得熟醒了之后,人是很迷糊的,就好像现在的阿曼达,醒了之后,先是呆萌的看了看四周。
然后,好像小猫叫一样问:“几点了?”
大概三秒后,阿曼达好像反应过来了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所以好像炸毛的猫,突然就清醒了,目光中的睡眼惺忪完全消失。
她清楚地想起来了一件事,昨晚在睡的时候说好了,一人睡半晚上,后半夜是该她起来守夜,但在她的记忆之中,是一觉睡到天亮。
所以说,都让这个华夏男人守夜了。
想明白这一点的阿曼达,顿时就尴尬了,连忙说:“那个su先生昨天是我……”
“抱歉,昨天我看小说忘记时间了,所以就没有叫你起来换班。”
苏败直接打断阿曼达的话,继续道:“是我没有按照约定的来,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趁着白天我们出发。”
说完苏败就开始收拾,其实要说也没有什么东西好收拾的,大概也就是把火焰彻底的灭掉。
阿曼达看着苏败的背影,此刻不知道说什么,其实本来她生物钟是很强的,但昨晚真的是太累了,所以生物钟失灵了。
微微叹了一口气,只能给自己打了打气,跟在苏败身后。
两人继续跟着昨天探路的方向走,也就是溪流的方向。
昨天就探查过,附近有熊的痕迹,所以要很小心。
而且沿着河流前进并不容易,很多小溪汇流到河里,这也就表示着,这些小溪会挡住两人前进的方向。
“su先生我们是绕过去?”
阿曼达询问。
绕过去是不可能的,绕起来,这条小溪虽然没有好像那条瀑布那样困难,但也足以让两人喝一壶的。
“准备好。”
苏败突然无头无脑的说了一句。
“准备好?准备什……啊!
!”
阿曼达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突然变成了尖叫声,因为苏败拉着阿曼达的手腕,直接就往小溪中冲去,而阿拉斯加这个天气的小溪,那必须是冰凉,溪水漫到她膝盖的位置,阿曼达小脚的位置是清晰感觉到了这种冰凉。
突入起来的冰凉这让阿曼达会尖叫的原因。
没有错,苏败选择的办法就是直接走,涉溪!
“阿曼达女士问你一个问题,你说阿拉斯加山脉森林中的动物,为什么熊抓鱼是最厉害的。”
苏败提问。
“不知道。”
阿曼达打了一个冷颤,但还是咬着牙回答。
“因为熊的毛厚,不怕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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