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常喜乐走向前,握拳朝着沈百里胸口捶了一拳,“你可算来了,家里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你若再不来我便离开了。”
说着又对着裴清云拱手,“裴兄,好久不见,怎么好像憔悴了不少。”
裴清云对他笑了笑,“几日颠簸,今日一早才刚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
不知是否是错觉,常喜乐总觉得裴清云哪里怪怪的,好像与从前有所不同,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们虽然相识已久,可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却并不多。
两人还未亲近道无话不说,所以心中虽然疑惑,却并未深问。
“那可得好好休息,我一想到过几日要坐船整个人都不大舒服了。”
常喜乐心有余悸道,可是让他慢慢坐着马车回去,还是宁可吐一天。
在路上的日子也不好过,受折磨的时间还长,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缓过劲来,所以他宁可速战速决。
沈百里想到常喜乐之前坐船吐得稀里哗啦,也忍不住摇头,“我就没有见过比你更晕船的人了,清云,你是没有见着,常弟那天那模样快把人吓死了。”
“我那有治晕船的药,你吃下去应该会舒坦许多,明日我命人送来。”
常喜乐听此自然不会拒绝,“那就麻烦裴兄了。”
“不过举手之劳罢了,不足挂齿。”
裴清云摆了摆手,“还未恭喜你中举,早就知道你是个能耐的,如今一看果然如此。
你小小年纪就能得此殊荣,实在令人佩服。”
沈百里道:“咱们虎爷也很是厉害,只可惜武考还要看身板,否则拿个第一也不在话下。
还有宋举人,竟是得了亚元,我这房屋都跟着沾了喜气。
这阵子我虽不在,可家里人说已经不知多少人来打听这屋子,就连隔壁大家都乐意用高价买下,就想沾个喜气。”
宋挽呈笑道:“这也是多亏了沈公子相助,若非能在此安心读书大半年,只怕我也难得如此成绩。”
“宋举人无需客气,都是宋举人学问好。”
宋挽呈还要说些什么,常喜乐笑着打岔,“都是朋友了,客气的话就莫要说了,省得天都黑了也没个完。”
大家顿时笑了起来,将这一话题揭过。
“方才我听常弟说,一会要弄个什么番茄宴?是为何物?”
沈百里问道。
常喜乐指着那几盆结着许多果子的西红柿,“就是那这个东西做菜。”
裴清云错愕,“此物不是有剧毒吗?”
常喜乐笑道:“并非如此,不仅没毒,对身体还有好处,我们方才还吃了一盘呢。”
沈百里只对可以吃的东西感兴趣,这种东西有剧毒,所以看过就忘了,没有想到竟是能吃。
“当真?那我也要尝尝。”
常喜乐让婆子按照他方才的法子弄出一盘,自己先吃了一口。
沈百里见此毫不客气的拿着筷子夹了一块送进嘴里,“味道还挺不错的,你也尝尝。”
边说着一边夹了一块塞进裴清云的嘴里,裴清云微微蹙眉,到底没有说什么就给吞咽下去,“恩,果然不错。”
常喜乐终于知道哪里不对劲了,裴清云现在一派翩翩公子模样,神色淡然,比从前成熟稳重了不少。
虽说以前他在与外人谈生意的时候,一直保持这个模样,可在他尤其在沈百里面前,却跟个斗气的孩童一样,牙尖嘴利还容易暴跳如雷。
而他一看到两人就觉得不对劲,也是因为裴清云和沈百里竟然不掐架了,他们两个人只要在一起,无时无刻不在互损。
可现在他们进来了这么长时间,一直十分平和,完全没有药掐架的架势,现在竟然还做出如此亲密动作。
虽然这种相处模式才是正常的方式,可习惯了这两个人总是不对头,如今风平浪静,反倒让人不习惯了。
“我方才就觉得哪里不对劲,你们现在感情竟然这般好了,都不吵架了啊?”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