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这跟他们家有啥关系啊?况且咋样不是交,不就是麻烦了一点而已。
常老爹很是不满意,咋家里出了常喜乐就没有一个脑子灵光的,大家都一脸莫名其妙。
常喜盛想了想道:“咱们虽然不用交税,可村子里其他人要交。
你们想想到时候大家为了交税,都一窝蜂的到县里卖粮食布匹,会发生什么事?”
常喜旺傻愣愣道:“能发生啥事?”
“你这木鱼脑袋!”
常老爹气愤道,“动动你的脑子,它不是个摆设!
别一天就知道埋头干活,其他啥事都不理了。”
常喜旺撇了撇嘴,“我会干活还不好啊,家里有聪明的,又用不着我动脑。”
常老爹听这话也是没有话说了,所以这孩子还是得多养几个,否则正好生了这么一根筋的,脑子都不带转的,这家里咋能兴旺起来。
常喜乐和常喜盛无奈对视一笑,常喜旺可是最知道怎么惹常老爹生气的,两父子好像天生不对盘似的。
常喜盛不再卖关子,又继续道:“县里收粮收布的本就没几家,基本都是钱家的生意。
到时候那么多人着急换钱,他们肯定就趁机压价,到时候原本该卖一贯的,他就有本事只收一百文。”
孙婆子顿时瞪圆了眼,“这可怎么成!
这些东西都是咱们农人辛辛苦苦弄出来的,他说降价就降价啊!”
常老爹冷哼,“那能怎么着,咱们农家人有几个家里有现钱的?税又是不能拖的,不管啥价,只能硬着头皮卖了。
要不难道去借那高利贷?除了卖到县里,还能往哪里换钱?咱们就跟被人掐住了嗓子眼一样,只能由别人拿捏。”
常老爹越说越气愤,他毕竟是在外头闯荡过的,这些事他不是没有见过。
因此一听常喜乐说这消息,立马觉得要坏事。
现在县里头都是钱家把持着,他们桃源村只怕这怕这一次要吃大亏。
这都怪他当初鬼迷心窍应了这一门亲,如今要祸害整个桃源村了!
他们家倒好因为常喜乐是秀才,不用交税,可别人家呢?想到乡里乡亲平时的帮衬,他的心里那叫一个不是滋味。
可如今又毫无办法,他们虽说做生意挣了些钱,可也不能将整个桃源村人的税给帮交了啊。
况且又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既然朝廷要改成这样,必然是长久的。
他们这生意也就能撑那么一小段时间,一时帮忙治标不治本啊。
村子里乡亲要是日子不好过,他们在这地方生活也会跟着不好过。
只要还留在桃源村里生活,那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大家听到这些话,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都纷纷担忧起来。
王大嫂也急了,她不是桃源村的,家里又不怎么好,平时交完税都不剩下什么了,要是还被这么一压,那可不就没法活了。
“那可怎么办啊,难道官府就不管管吗?”
常老爹嗤了一声,“钱家和县太爷啥关系?钱家敢现在就这么嚣张,要是后头没人,怎么敢?”
当初同意和常喜乐娶钱家姑娘,一方面也是看中这个。
常老爹虽然并不清楚科考之事,却也知道人情世故。
这条路不好走,没有点靠山根基,就是再聪明学得再好,也不一定能走长远。
所以当初同意也是基于这个考虑,可没有想到现在会闹这么一出。
其实常老爹也明白,商人重利,即便没有这么一出钱家人抓住这机会也会大赚一笔,只是他们也脱不了干系也是真。
这下大家都不说话了,他们都是没权没势没钱的小民,遇到这种事又能如何呢?当初大家无怨无悔的供着常喜乐不就是想着朝廷有人心不慌吗,如此一来就不怕有人随便欺负了。
虽说桃源村的人民风彪悍,上次还把钱鑫给教训了一顿,可这也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吓唬一下而已。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