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常家三房对常昱的到来都充满了好奇,虽说对外并没有说得详细,可自家人并没有隐瞒。
毕竟平日要相处,想瞒也瞒不住,倒不如敞开着说。
“我话先放在这,昱小子那些银子谁也不要想。
他现在虽然留在咱们家,可该是他的咱们一分不能贪,咱们常家人不留眼皮浅的人!”
常老爹一脸严肃道。
这话说得有些重,气氛显得有些凝重。
曹二嫂忍不住开口,“爹,瞧您这话说的,我们是那样的人吗。”
作为长子的常喜兴也连忙表态,“爹,您放心吧,我们就没惦记过,这钱不是咱们的拿着也烫手。”
常老爹的态度这才软和下来,“我不是信不过你们,只是丑话要放在前头。
昱小子跟老五最亲近,以后他的事就由喜乐管着,你们到时候别又起什么小心思。”
说到底这都是为了常喜乐着想,虽说这事本就是默认的,可被单独挑出来说,反而让人多想。
大家虽然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模式,可现在发生了这么多事,还特意强调,很容易让人觉得不是滋味。
常喜乐道:“爹,我知道您这是为了常昱好,不过他也是家里的一份子,也得有贡献。
虽说他的钱咱们不好全拿,可他吃住咱们家里,这些钱总是要给的。”
常老爹直接摆手,“咱们家还养不起这么个小子啊?他的钱不能动,咱们不能被人戳脊梁骨。”
“爹,咱们家现在这状况还真养不起他。”
常喜乐将常昱一顿要吃的东西道出,直把大家伙听得直流口水。
“这,这小子还真是老虎养大的啊,一顿顶咱们好几顿了。”
曹二嫂咽了咽口水道。
常老爹听这话也犹豫了起来,要真顿顿这么吃,别说现在他们家这破落模样,就是以前也经不起这番折腾啊。
常喜乐将大夫给的五十贯钱交给了常老爹,“爹,娘,这些钱就当他的饭钱了。
他毕竟跟咱们不同,跟野兽长大难免刚开始带着野性,要是咱们饿着他了他去偷别人家的鸡可咋办?就算他不干这事,他明明有钱却还苦哈哈的过着,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咱们又不是贪了他的钱,只要都花在他身上,哪里还怕别人说道什么?”
不患寡而患不均,常昱不管怎么说都是个外来人,若明明有钱不出就算了,每天还吃好的喝好的,这模样肯定也没法干活,长久下去肯定会闹矛盾。
常喜乐虽说没有想过打常昱口袋钱的主意,可该拿的他还是不会手软。
孙婆子平日管钱,最清楚自家底细,也道:“是啊老头子,咱们不能因为面子,苦了这孩子啊。
可怜见的,自家的爹娘不知道咋哪里,从小就跟猛兽生活,咱们不能再苛待他了。”
常老爹听这话才同意收下这五十贯钱,依然交给孙婆子掌管。
“以后每天给他炖两只鸡,村子里应该有不少家有不下蛋的老母鸡和公鸡要卖的。
先说明白了,这些鸡你们一个都别想着要分。
都管着点自个的娃,别仗着年纪小卖乖去讨食吃。
还有,咱们家再抱些鸡仔,总不能老去买别人家的。”
曹二嫂忍不住问道:“那咱们家自己养的鸡收钱不?”
常老爹直接瞪了她一眼,“你脑子长钱眼里啦!”
曹二嫂虽然平时喜欢絮絮叨叨,可最是怕公婆,一见常老爹发活,顿时不敢再吭气,可心里却忍不住在嘀咕。
常喜盛连忙为自个媳妇解围,“爹,您别生气,她就是喜欢胡咧咧。”
常老爹没好气道:“不知道咋说话就别开口。”
常喜乐道:“爹,我倒是觉得二嫂提这话很合适。
这些鸡就归常昱一个人吃,他有钱出些钱也是应当,总不能平白辛苦大家,谁也不喜欢自个在家是白吃白喝的吧?况且这些钱最后也是用在这个家,他也跟着沾光的。”
常老爹虽然心底依然不赞同,总觉得这样不厚道,可常喜乐都这么说了,他也就没有继续反对。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