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下可不好,自己话还没有说完,这小妮子就产生了误会了,看来,自己这一次,是自讨苦吃了,还是得赶紧的想个办法,才能够将她心中的怒气给平息了,要不然,自己可是有得罪受了!
“我不听,你,你也别说,放我离开!”
欧阳绯绯极力的挣扎,此时,心中唯一想着的事情,那就是离开眼前这个讨厌家伙的怀抱。
“天,看来都是怪我,没有一次将话给说完!”
庄子凡大感后悔,嘴里说说着话,却看到,欧阳绯绯没有一丝停下来听自己解释的意思,心中大惊,后悔之间,大嘴狠狠的封上去。
“呜,恶人,放开我!”
完全的没有料到,这个恶人居然会在这个时候,对自己发起突然的袭击,嘴里不屈的叫嚷着,只是,话还没有完,小嘴儿彻底的被庄子凡给封住了,嘴里,除了呜呜的声音,再也发不出其他的声音来。
坏东西,恶人,就知道欺负自己!
欧阳绯绯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那张英俊的脸庞,凑在自己的跟前,自己的小嘴儿,正被这恶人给紧紧的包裹着,肆意的吮吸着,任意的舔弄着,不甘之心,令欧阳绯绯全力的奋争着,一双小手儿,全力的在庄子凡的后背之上,拍打了起来,在啪啪的拳肉交集之间,庄子凡的大嘴,却是吮吸得越发的厉害,欧阳绯绯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小,击打在庄子凡背上的拳头越来越无力,最后,两只小手儿,软绵绵的抚在了庄子凡的背上,有牵着庄子凡的衣服,总算是支持着自己的身体不会摔倒。
“哦!”
欧阳绯绯的反抗,总算是由缓而轻,由轻而无,庄子凡感到了相当的满意,两只手,搂得也是越来越紧,将几近软瘫的欧阳绯绯,给搂在自己的怀里边,嘴里的攻击,更加的白热化,很快的,欧阳绯绯,由主动的抗击,变为被动的软瘫进庄子凡的怀里,而再接下来,欧阳绯绯又变成了被动的配合庄子凡的亲吻,再次继续,欧阳绯绯也开始一次次的,迎合着庄子凡的亲吻,两只小手儿,也是紧紧的抚上了庄子凡的后背,两人间的亲密,越发的火热了。
“呼!”
二人总算是分开,庄子凡看着在自己的怀里,几乎是瘫软成一团的欧阳绯绯,满意的吁了一口气。
“恶人,这下你满意了吧?总算是可以放开我了吧?”
看到庄子凡正一脸坏笑的望着自己,想着自己之前的反应,欧阳绯绯一脸的绯红,脸上是好掩饰不住的红晕,嗔怪的对庄子凡说着话。
“唉,绯绯,你应该把我的话听完的!”
庄子凡嘴里说着话,再一次的牵住了欧阳绯绯的双手,阻止了她的离去,“你以为,欧阳华他跟我玩这个游戏,只是想要让美女来迷惑我,让我出丑的吗?其实,他最大的一个目的,就是想要以美色来迷惑住我,让我告诉他们我谈判的底线,好想办法对付我!
而我呢,却也是想来一个将计就计,想以自己的美男计,将丹妮尔给迷晕,套出他们的底线,哪里料到,到了最后,却是都没有成功,谁都没有得到对方的底线!”
庄子凡赶紧的解释着,说完话,耸了耸肩,“绯绯,这就是我的解释,我敢发誓,我没有一句话是不真实的,事情就是这样了,你要怎么处置我,就随你吧!”
庄子凡以退为进,说着话,一脸的沮丧,一双手也松开了欧阳绯绯,眼睛却是注视着地下。
“好吧,我相信你,子凡,对不起,我不该无端的怀疑你的!”
欧阳绯绯脸儿绯红的说着话,令庄子凡心中的那男子汉的自尊,得到了极端的满意。
“嘻嘻,那么,绯绯,既然你也明白了,我是无辜的,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一定的奖励呢?”
庄子凡涎着脸,讲起了条件来。
“讨厌的恶人,果然是改不了性子,你真的是一个恶人,好吧,我就奖励你了!”
欧阳绯绯嘴里说着话,张开小嘴儿,朝着庄子凡的脸颊,轻轻的亲了上来。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