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琳琅满目的土特产与活物让李成颇为惊愕,把这些东西都搬进了仓库内,里面有饲养家禽的木栏,猪崽、大鹅、土狗之类的分栏暂时放在哪养。
而后搬好了这些东西,刚放牧回归的东部牛仔头老皮克领,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光杆司令,西部的响尾蛇骑兵也只听出诺亚的,如果没有诺亚掌控这支响尾蛇骑兵,西部就不会如此快速地进入轨道,这是老皮克做不到的,毕竟有爱斯基摩人对于白人还是有些情绪在里面,曾今驱逐和杀戮过爱斯基摩人,在历史长河之中,印第安人、爱斯基摩人、格陵兰人等都与殖民者发生过战斗。
和平共处是没问题,不过要短时间内听出老皮克的话,显然不太明智,而李成因为来自中国,这支响尾蛇骑兵对李成的肤色还是挺有认同感的。
而且李成还获得了“灰熊勇士”
的称号,更加证明了其勇气,足以有资格领导他们。
“嗨!
你们好!”
老皮克栓好了那匹高傲的伊阿诺斯夸特马,热情地向着李成的家人打着招呼。
“你好。”
李志武大方得体地用英语说道,毕竟以前在城市里面生活,英语的问候语还是经常性听到的,而且在来的时候,他们几个还特意学习了基础的英语知识,问路、打招呼、打车、问价之类的。
用中文字的发音标记在英文单词上,李志武、李大国一路上都在学习,以免到了加拿大一抹黑。
并且书写了李成在网上发来的灰熊牧场地址,也是凭借中式英文从湘南老家顺利抵达了加拿大,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飞行了十几个小时,李成也很好奇,父母们是怎么用英语对话的。
站在身边的李成介绍了自己亲人,老皮克十分高兴地伸出手一一和他们握手,然后说道:“成,你的家人远道而来,怎么不提前说啊,我好叫些朋友过来,一起开个大型聚会,这是值得庆贺的事。”
“抱歉,老皮克,我的家人在这个时候到来,我也感到惊喜万分,而且他们不喜欢过于热闹,英语不是很,很流利。”
“我理解。”
李成和老皮克交流之际,李志武、李大国叔侄二人也用临时抱佛脚的中式英语和老皮克交流,搞得他焦头烂额,苦于理解两人说的意思。
中文和英文在排序就有极大的不同,所以在说英语的时候总会搞错英语当中的主谓宾,而且两人的单词较为贫乏,无法准确的表达意思。
李成急忙过来打圆场,用英语说道:“nozuonuodie!”
“阿成,你说什么意思啊?”
李志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英语有这种句式?岂不知他说的也是这种英语。
“没什么,我跟老皮克说你们很累了,希望好好休息一下,让他先回去。”
“我们不累啊,还想跟纯正的白人交流英语呢!”
李大国似乎对英语有了些兴趣,还打算在加拿大进口些牲口回去呢,如果英语流利的话,开展些国际业务也是不错的,何况有亲戚在加拿大,把家乡的养殖场发展成紧跟畜牧业发达的加拿大脚步,一定可以在国内暂居一席之地。
李成苦笑不已,说道:“你们说的英语完全是中式英语,还带有美国乡村的口语,你说人家老外怎么听得懂?别烦他了,老皮克还有工作要做呢,如果你们要学,每天早上9点的时候,我会到西部牧场支教爱斯基摩小孩,而且还有专业的教师指导。”
加拿大是英国式英语,而目前国内则教育的是美式英语,发音上有略微区别,要在加拿大交流,一口流利的英语是必不可少的,当然第二大流行的语言是法语,不过众人没有什么基础,要从头学习法语可谓是步履维艰,并且艾省似乎英语普及率高些。
所谓活到老学到老,李志武有意学习英语,实际上也是打算有机会长时间居住在加拿大,毕竟如果两个老家伙都不会英语的话,那么以后李成结婚生子了,过来带小孩的话,连出去买什么东西都要带翻译?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