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四十五章 节奏(第2页)

现在的王二小已经成长成为了一个观察力敏锐、能力出众的飞虎营士兵。

他提出来的这点可能性,大家都放在了心上,也确实有了这方面的忧虑。

而且,虽然只是第一天,但是他们每个人都有着多年来在边境历练的直觉,都会油然产生一种危机感。

于是薛浦说道:“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感觉这群人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那种十分厉害、不知疲倦的人。”

“这不是错觉,我们都感觉到了。”

赵大虎说道,“你们也知道,我这个人其实是不会想那么多的,所以对待每一个敌人都是一样的态度,用同样的方法去对付他们。

可是,这样下来之后,我总是会有一种违和感,嗯,就是好像很容易晃神的感觉。”

“这是他们故意的。”

王二小沉声说道,“他们故意把普通人和精英士兵放在一起,让我们产生习惯上的错觉。”

王二小看了一圈大家,和大家解释道:“我们每个人其实下意识地会因为对手的不同,而使出不同的力,这也是为了节省我们的不必要的浪费,能够用更为恰当的力去解决自己的敌人,从而达到效率高且多。

这本来是我们的优点,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下,却成为了我们致命的缺点。

我们本来习惯了和那群精英士兵对战的节奏,可是忽然之间出现了普通人,就会让我们出现怔愣,即使自己心里告诉自己不能轻敌,但是因为我们的习惯,下意识地还是会改变我们的用力方式,放慢我们的节奏。

等再对上精英士兵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生意外。”

“他奶奶的,这群启星国的孙子也太卑鄙了吧!”

须浩浩听了之后,狠狠地一拍自己的大腿,恨恨地站了起来,“他不就是因为正大光明地打不过我们么,所以就找些这种下三滥的手段,真实越来越活过去了!”

王二小看了看须浩浩,没有理会他的这种愤慨,而是对其他人问道:“你们以前应该和柯靖城交过手,你们觉得这有可能是他的手笔么?”

其他人神色一凛,都明白了这其中的关键。

严宇达摸着下巴说道:“柯靖城虽然很不喜他,但是他确实不是能做出这种事的人,所以,这个手笔,就应该出自那位莫名其妙背叛启星国新国主云蕴容的星野城城主杨乐山了。”

“看来你们自己,就已经把这事给分析得差不多了啊!”

凌思源的声音忽然在几人背后响起。

众人连忙起身和凌思源打招呼。

凌思源让众人赶紧坐着,他自己也盘腿坐下和几人说道:

“按照最新情报,这次战役的指挥确实是那个杨乐山没错。

我们对他的情报知之甚少,所以对我们来说,可能会艰难一些。

就像是二小说的那样,杨乐山这个人很了解我们这群人的作战方式,他们将我们自己的优势变成了自己的缺点。

我们的作战习惯是经年累月形成的,所以想要一时半会改掉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且我们也根本不可能就因为这一点状况,就要完全摒弃我们这个经历过无数战役积累下来的优秀经验。

摒弃它的话,就完全是在自掘坟墓。

所以,我们现在说是说,更重要的反而是坚定信心,不要再怀疑自己。

节奏的变化我们总归是能适应的,但是一旦信心崩塌,那么便无可挽回了。”

众人听了凌思源的话,都由衷地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候,最重要的自然就是就是稳固信心,任何一点微小的怀疑,都有可能是导致自己溃败的因素。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