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太医是皇上特许给成王府的,由于沈云珩以往并不常待京中,故平时在皇宫干事,但凡沈云珩在京,他本人的工作地点也将改至成王府。
此时接了陆霄派人送来的消息,提了药箱从家里赶来王府里候着了。
远远的,望见常余赶着马车疾驰过来,陆霄很有眼力劲儿地跑上去掀开帘子,张开双臂就要接人,沈云珩却是视若无睹,自己抱着卿羽径直进了府。
常余回头见陆霄还维持着那个拥抱天地的姿势,咳了一声,道:“你在干嘛?”
陆霄啪的一声双手击了个掌,淡定道:“没什么,看见一只蚊子。”
常余耻笑:“寒冬腊月的,你家养的蚊子还能往外飞啊?”
赶在他瞪眼发怒前,不耐烦地赶他走:“别挡道,我要收车了。”
陆霄哼了一声,转身跑了几步跟上沈云珩去了屋里。
刘太医已经在诊脉了,室内气氛安静又沉重,陆霄不得不放缓了步子,以免弄出什么声响。
唉,越小心越出错,一个不留神踩到屏风处的帐幔,险些跌倒,滋啦一声撕破好大一块布料,沈云珩皱眉,投来不悦的目光。
陆霄登时吓得弓着身子不敢再动,待沈云珩将注意力再转移到床上沉睡的卿羽时,才小心翼翼地将缠在脚上的布条拿开,又小心翼翼地将屏风扶好摆正,再小心翼翼地将破烂了的帐幔堆在上面……待做完了这一切动作,刘太医已经诊好了脉,写好了药方,交代好了事项,收拾好药箱出来了。
陆霄大气不敢出地挪到床头,刚想开口询问卿羽的病情,沈云珩扔给他一张字条:“跟刘太医去抓药,顺便把药煎好了送过来。”
没说出口的话化成唾沫咽了进去,陆霄不敢懈怠,恭敬地接过来方子轻手轻脚地远远绕过屏风跑出去了。
不多时,陆霄捧着煎好的药如同捧着菩萨一样,一步步走得那叫一个提心吊胆,待走近门口,被一人叫住了。
玲珑着一袭粉色衣裙款步走来,随意披了件银丝披风,乌发高挽成髻,用一根金步摇别着,简单又大方,笼着疲倦的眉眼在烛光的照耀下分外迷人,琉璃珠子随着步子不断地在耳畔晃动,直让人感叹风情万种。
陆霄看得一时有些呆,在心里飞快地一盘算,嗯,相比之下,还是白露更耐看,玲珑的美是秀婉端庄的,让人爱怜又敬重,而白露的美则是脱俗自在的,给人如沐春风之感,似能让人卸下一切重负,得以轻松畅快。
“发生了什么事?我方才看见刘太医出去了,可是有谁病了?”
玲珑双手交叠,已然行直跟前。
陆霄回过神来“啊”
了一声,道:“殿下回来了,带了个生病的朋友,让刘太医过来瞧瞧。”
继而嘿嘿一笑,“可是把你吵醒了?这个时候那么晚了……”
“什么?王爷回来了?”
玲珑抓住了重点,自动忽略了陆霄后面一堆废话,“何时回的?不是说要再等几日吗?”
本来还有些困意的玲珑突然清醒了,眼睛亮闪闪的,抑不住面上的欣喜。
陆霄道:“就今晚,殿下处理完事务就提前赶回了,我也是今晚刚得到的消息,没来得及告诉你。”
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心跳突了一下,“哎呀,不跟你说了,药凉了殿下一定将我大卸八块。”
玲珑制止了他,伸出一双纤弱玉手:“让我来吧。”
“也好,你心思细,就由你送进去吧。”
相处多年,陆霄也知道玲珑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办事可靠,想也不想就将药碗递给了她。
房间里,沈云珩坐在床头,替熟睡中的卿羽将散在面上的碎发小心地抿去,端详着她沉静安稳的睡颜,只觉心中空荡荡的。
过了那么久,现在她终于又在眼前,那么近,就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她的眉目近在咫尺,轻轻浅浅的呼吸就萦绕在耳畔,可为何还是觉得她离自己那么远?
阿羽,告诉我,我要怎么做,才能走到你身边?……
拉过她的手,双手握住放在唇边,他闭上眼,幻想着同她一起坠入永难将息的暗夜,不断沉沦,不复清醒。
“王爷,药该凉了。”
沈云珩回过头,才发觉玲珑不知何时已在身后,他伸手去接药碗,恢复了素来的温和淡静:“这种事情让陆霄来做就行了,你身子本来就弱,又何苦起来?”
“不妨事,”
玲珑温柔而笑,一双美眸灵动生辉,“能替王爷分忧,是玲珑的福分。”
看了一眼床上的人,话语含了几分犹疑,“这位是……”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