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法庭见(第1页)

翌日,陆南望从沉睡中醒过来,习惯性地伸手拿床头柜上的闹钟看时间。

一阵刺痛从额头传来,瞬间清醒了不少,伸手一摸,发现额头那边用医用纱布包扎着,可他完全想不起来额头上到底是怎么受伤的。

只记得昨天晚上在盘古七星的包间里面知道时安要离开,心里彻底慌了,恳求她留下来,却被告知就算他愿意为了时安和盛浅予离婚,她也不会为了他和梁天琛离婚。

他恼羞成怒,砸了包间,后来和沈长风谢晋迟喝酒。

不管是多成熟稳重的人,都会遇到一个让他不成熟不冷静的人。

时安就是陆南望的不冷静和不成熟。

男人的眉头微微蹙着。

一看时间,已经早上九点半。

平日里他七点钟肯定已经起来,九点半已经在办公室里面办公。

作息的打乱让男人脸上露出淡淡的愠怒,他掀开被子去卫生间洗漱。

走进卫生间,看到额头上工整的包扎,应该是出自医生之手,可他真想不起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醉酒之后被沈长风谢晋迟发泄不满揍了一顿?可明显那两人的酒量太鸡肋,把他们两都放倒了他都还没醉得不省人事。

陆南望快速地洗漱好换上一套墨黑色的西装,从房间里面出去。

楼下静悄悄的,打扫卫生的陈嫂看到陆南望之后,快速低头往厨房里面去,像是见了什么牛鬼蛇神一样,避之不及。

盛浅予坐在沙发上心不在焉地看杂志,见陆南望下来,眼神飘忽,双手无处安放。

继续看杂志不是,合上杂志也不是。

望园里面的气氛有些微妙,先是见到他就躲起来的陈嫂,再是心不在焉的盛浅予。

陆南望看到盛浅予手臂上同样也有伤,虽然被披肩遮住,却还是露出了一截纱布。

看到盛浅予,陆南望想到盛秉文的事情。

盛秉文的话真实度还有待考量,但任何事儿都不是空穴来风,盛浅予是否真的让盛秉文绑架陆念衾还需弄清楚。

下了楼,陆南望走到客厅里面,直截了当地说道:“昨天我让周易把你弟弟送到警察局去了。”

盛浅予面色瞬间惨白,从沙发上站起来,“为什么?”

“你上次赎念衾的一千万,在你弟弟那边,你就没想过绑匪是自己认识的人?”

虽然男人现在额头贴着纱布,但是依然掩盖不了他身上冷淡的气息,甚至还有几分无情的残酷,“你弟弟还说,是你指使他这么做。

他的话我信一半,现在,你给我一个解释。”

盛浅予现在脑子里面一团乱,昨天还抱着侥幸心理,觉得陆南望不可能知道这事儿,觉得盛秉文就算被查到,也不会把她供出来。

她太天真。

“我们夫妻之间连这点信任都没有了吗?”

盛浅予惨淡地笑了一声,无力地说道。

陆南望心下了然,虽然对这位在同一屋檐下相处五年的妻子算不上了解,但她现在这样不解释不辩驳的态度,无非是变相承认了指使盛秉文绑架陆念衾。

男人的心,沉到了谷底。

“你做的事情让我没办法信任你。”

陆南望眉眼清冷,“我可以原谅你这段时间的不理智,唯独念衾这件事,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盛浅予闭上眼睛,深呼一口气。

昨晚上的那一幕幕涌入她的脑海之中,他的失控,他的痛苦和他的绝望,毫无保留地展示在她的面前。

无非就是再让盛浅予清楚明白的感受到,陆南望心中根本就没有她盛浅予的位置。

他冲她吼“滚,你不是时安”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