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章 还不够格(第2页)

胸无大志的纪鑫既然没有做大做强的心思,更没有成为庞大遗产继承人的想法,自然能做到旁观者清。

明白了,这下算是彻底明白了。

乔治和库奇在努力为自己铺路,他们或许确认自己跟二爷的关系之后就下了某个决定,为此不惜故意给自己借口拿贝尔兄弟立威,奠定根基,又派来大有来头的南希辅佐,或许这些本就是为了继承人准备的配置,只是临时用在了自己身上。

纪鑫心中有些温暖,乔治老头对自己真的没的说,看来古玉里那些药材还有中医典籍什么的研究步伐更要加快了,人情债神马的最难还啊!

摇摇头,纪鑫觉得还是等过几天亲自去一趟乔治那,把事情说来了就好,现在直接拒绝人家的好意好像有些太过生硬了,再说还要试试新学会的针法。

下午,适应了身份的纪鑫开始视察自己的领地,虽然在京城只住的起地下室,但几年的摸爬滚打终究让这人的眼界开阔了不少。

这会趁着大家都在各自忙活,纪鑫一一看着房间的布局,满意的偷笑仿佛偷了香油的老鼠。

房子到没有多么金碧辉煌,或许老乔治这一级别早已过了显富于外的水平,主人独有的三层高的小楼整个墙面全是略带着淡蓝色的石材,巨大窗格显示着它的良好的采光,灰瓦屋顶形成很陡峭的坡度,整个的一切都让纪鑫非常的满意,整体成型的建筑掩映在四周两人合抱的大树之间比在照片上看到的都漂亮。

就连旁边托马斯等人住的二层小屋也显得相得益彰,马厩,仓库,都成了其中的点缀。

九月的布泽尔小镇温度还是比较高的,但现在屋里的中央空调已经开了起来,一进屋子就是凉爽宜人的,把带来的行李等所有东西都堆到了三楼的主卧,纪鑫转头看着四周,没有繁琐的雕花,没有西式的大吊灯,整个的色彩显得温暖而明亮,即便是没开灯外面的阳光都把整个的房间照的异常明亮,比自己梦想中的房子还要好上很多。

站在巨大的半圆形阳台上,一片青翠的牧草生机勃勃,不远处一个小湖泊乍一看去仿佛精致的小碗,零星的马匹正漫步闲逛,生命的感动扑面而来,容不得主人有一丝一毫的其他想法。

舒服的伸个懒腰,纪鑫想起老妈的嘱咐,赶紧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嘟,嘟……”

“喂,是鑫子嘛?”

父亲略带方言的口音一如既往的厚重,只是此时话语中多了些牵挂与思念。

“嗯,爸是我”

纪鑫没事时间考虑自己的多愁善感,赶忙大声回答“我已经到牧场了,刚刚把东西都收拾好,对,合同什么的也弄完了,你儿子现在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地主了啊”

“这孩子,钱够花就好,赚那么多干啥”

纪母在一旁听得着急,看起来对儿子执意去美国的行为有些生气。

不过听着父子两这会聊起种田,打猎啥的,又忍不住一阵心焦

“你这个老头子,平时儿子不在家总念叨,现在联系上了,有这么不着调”

纪鑫听着母亲在电话那头教训父亲纪成林,可以想象老两口此时的情景“赶紧问问鑫儿在那边过得好不好,吃的怎么样啊?”

“妈,你别担心,我在这边住的可是别墅呢?饭菜啥的也照着老家那边来,都是合口味的菜,等过段时间我这边安排好了,就回去接你们过来住”

纪鑫听到了母亲语气中的浓浓关心,不由加大了嗓门。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