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继续看下去,他居然发现了自己的通缉令。
倒也不是他的通缉令,而是关于自己杀人的那件事。
“兹有妖魔,于澧州城内杀人潜逃,据目击者言:其妖身高八尺,皮肤血红,蛮力惊人,刀枪不入,于澧州城内连杀十数人,穷凶恶极,疑似夺舍了名为李启的纤夫,现不知所踪,特此昭告县人,小心为上,如遇此妖魔,需立刻逃窜,有线索者,赏五百钱,有证据击杀此獠者,赏仟钱,生擒此獠者,赏仟五百钱。”
合着自己杀了十几个人,就值一千五百钱,勉勉强强够到了十分之一金。
按照现在的价格,用大鹿五铢钱的话,起码需要万钱才能换来一金。
那个杀了能裂土封王的罗浮娘娘,光是一个消息就值百金。
一百金啊……那得是多大一笔钱啊?
想都不敢想。
李启一脸自如,虽然被通缉了,但这些原本就是在他的计算中,所以没有什么奇怪的。
倒是说自己被妖魔夺舍了……
呃,应该是六叔的主意。
自己没有赶尽杀绝,那帮逃回去的力壮帮纤夫,估计都知道那个红皮大力妖魔其实就是李启。
这时候,李启又直接逃遁了。
官府肯定要去找排波帮问问情况。
排波帮肯定会一口咬定不知道,再加上,这么多年,排波帮都是那样,不管是功法还是行事都很正常。
按照这种情况,官府会怀疑的,恐怕只有李启这个人,要么机缘巧合下学会了某种邪法,要么就是被某种妖魔给夺舍了,以李启的面目去杀人,然后现在逃窜了。
除魔司肯定已经动员起来了,但李启当初赌的那一下,应该是赌对了。
他是外道之人,占卜之法难以寻找到他的位置,占卜做不到,那么就只能依靠线索来寻找他了。
可惜的是,李启这个名字,简直寻常的难以置信,澧州起码有一万个叫李启的,依照名字来找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那就只有依靠画像来找了。
画像要找谁呢?
呵呵,最熟悉李启的,莫过于排波帮了。
他很相信六叔,六叔肯定会把画像弄得面目全非,只要自己不在人前暴露出牛力术那种特证般的红皮,想来是不会出事的。
说到底,还是世间太乱,这种通缉,过个几个月还没抓到,也就这么过去了。
因为这甚至都不能算通缉,只能说是昭告。
真的缉捕文书可不是这么轻易的东西,那是要用黄纸的。
肯定是官府也知道希望渺茫,所以根本就没有立案!
毕竟,立了案,年底核查的时候,可是要给上头交待的,没有立案,那就无所谓,力壮帮还敢给官府施压不成?
只要拖过这段时间,他换个名字身份,大摇大摆的回澧州城,估计都没人理他。
就像是那些行商一样,巴奎等人,手里肯定是染着人命的,这帮人可不在乎野外的时候顺手干点坏事。
当了替死鬼,被坑穿越了,不要紧。重生成了一个没爹疼没娘爱的小宫女,也不要紧。在宫里被瞧不起,在学堂被太子党欺负,更加完全不要紧。只要有一颗彪悍的新新人类的心,终有一日,她会雄起。...
顾家男人的宗旨是宠老婆,爱老婆,疼老婆,老婆说一绝不说二,老婆往西绝不往东。元小糖醉后抓了一个男人,不料第二天升级成了老公,一不小心嫁入豪门,恶婆婆?没有,婆婆对她比亲儿子还好,小三小四?没有,他目视前方,路边的女人瞧也不瞧一眼。这一场婚姻却出乎意料的让她陷入层层危机,你们的老公开豪车?她老公上天能开飞机,下水能开游轮,欺负她?她老公扛着狙击枪来报仇的!后来,他们有了一对双胞胎。然儿子三岁能黑网,女儿三岁会玩枪。萌宝说谁欺负我妈咪?黑光,脱光,杀光!...
傅婉言从来没想过她这么倒霉,被醉酒的病人一刀给捅死了,苏醒穿越到浑身长满有毒脓包的恭国侯府嫡女的身上,好不容易搞清楚下毒的罪魁祸首是谁,还没动手手刃仇人,就被赶出去了。为了保命,躲进了武陵村,卖卖草药治治病开个药铺开个药膳酒楼开个香料铺小日子逐渐好转,谁知上天看她不顺眼,来了一场天灾!她散尽家财救济灾民组织人员祛除疫病顺道捡了个重伤男人回家,拿他做了挡箭牌成了假夫妻,在感情逐渐萌芽之时,男人失踪了随后,她被接回了恭国侯府,一道圣旨将她赐婚好战嗜血的妖怪八皇子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穿越到沈家村第七天,沈瑶第一次见到贺时,他冷冷嘲讽想进城想疯了?我教你个乖,户籍政策摆在那,嫁了知青你也进不了城,算计那么多,小心赔了自己再落一场空。后来,听闻媒人进了沈家,贺时急急堵了沈瑶在草垛边我们处对象。沈瑶摇了摇头,我不嫁知青。到沈家村插队没几天,贺时半夜被小队长家的女儿摸进了房里,直接将人拎了出去好好教训了一通。不知道她心智有缺,只以为这女孩子为了进城不择手段,此后对她极看不上。后来,听闻她其实只有五六岁的心智,心生愧意,又怕她不知事,对其他男知青也这样,时时关注,处处留心,意识到时,已经一头栽进情网出不来了。...
一个宅男重生了,抑或是穿越了,在这个让他迷茫的世界里,刚刚一岁多的他就遇到了西卡,六岁就遇到了水晶小公主。从爱回家这部文艺片开始,金钟铭在韩国娱乐圈中慢慢成长,最终成为了韩国娱乐圈中独一无二的影帝。而在这个过程中,这个迷茫的男人不仅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与理想,还认清了自己的内心,与真爱的人走在了一起。韩娱文,单女主...
重生成为湘北篮球队的顾问老师,却发现这个世界和漫画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