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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笙是在第二天上午八点多醒来的。
明明睡了很久,但起来依旧觉得很累,很疲惫,那些绵绵不断,错综繁乱的梦将她的精力抽得一干二净。
窗外的雨还没停,下得淅淅沥沥的。
早餐是张姨端上来的,吃完后,她就把照片视频以及录音一并打包发给了裴绥。
斟酌了下,又打字问了句:裴律,他在酒店长期包下一间房和小三居住约会,这种情况能算作是同居吗?
那头的裴绥是过了十多分钟后才回的:每次居住时间长吗?
孟笙抿唇:不太确定,但这次只住了两天。
裴绥:在法律的定义上,同居通常指已婚人士与第三方未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他长期包房,只为了每个月去和第三者住几天,是不构成同居的。
孟笙的心瞬间从凉水里过了一遍。
这也是商泊禹的考量吗?
她愣了下神,咬唇打字:如果我能拿到她在酒店长期包房,和带小三每个月稳定居住的记录呢?
裴绥:能拿到对你肯定是有利的。
但同居这条的定义上,相对于会比较严格一些,一旦同居的证据充足,就能追究他的重婚罪。
但以你目前说的,只能证明他的出轨行为。
孟笙:好,我知道了,多谢。
既然商泊禹能在那家酒店长期包房,想来和酒店的关系是不错的,如果她拿着结婚证去找工作人员给她开发票或者拿记录,肯定是会打草惊蛇的。
只能在商泊禹手机上找找有没有酒店订单之类的。
她又登录了几个商泊禹熟悉的网上银行,从去年他们在一起开始查流水记录,都没什么问题。
本来以为不会有收获,毕竟这几张银行卡账户都是公开的,以他的谨慎,不会这么明目张胆才对。
但意外的在今年七夕那天看到了一笔的转账,点进去一看,对方收款人正是*微微。
孟笙盯着这串交易的数字,滑动触摸屏的手在不知不觉中剧烈颤抖了起来。
等手抖得没那么厉害了才拿起手机拍了照,退出了网上银行。
商泊禹是十一点半回来的。
手里除了行李箱,还有一个野巷家的草莓小蛋糕。
野巷是延林市的一家网红蛋糕店,也是延林市独有的。
孟笙吃过两次她家的蛋糕,味道还不错。
她挺意外的,没想到商泊禹能带回野巷家的蛋糕。
如果不是昨晚亲眼看到他搂着宁微微走进锦州酒店,她都要相信他真的去延林市出差了。
那……这蛋糕怎么来的呢?
商泊禹已经走到她面前了,抬手在她面前晃了晃,笑道,“发什么呆?不认识你老公了?”
孟笙回过神,嗫喏着唇,扯出笑容,接过小蛋糕,“哪有,我就是惊讶你居然还给我带野巷家的蛋糕了。”
“开心吗?”
“开心啊。”
孟笙眼底装出明媚,“谢谢老公,老公辛苦了。”
商泊禹认真端看她的神色,“这俩天有没有好好吃饭睡觉?”
“有,昨晚睡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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