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章 生意兴旺名声扬(第3页)

林海说:“可是时间过去这么久,又没有证据,如今也是没有办法控告林俊山的了。”

林狐说:“老爷,我们几个家丁就是证据,我们可以去控告他,我们这些人就是人证。”

林海说:“还是算了!

上公堂时,你们这几个家丁去作证是不够力的,你们既当控告又要当人证,很是不妥。

控告方的人证是站不住脚的。”

林狐说:“老爷,您就叫夫人当控告人,我们几个家丁当人证,不就可以了呀。”

林海想了想,说:“还是不妥。

你们几个家丁,说到底是控告方的人,当人证是不够说服力的。

如今又没有物证、旁证等,此事还是罢了。”

林狐说:“只要老爷想攀倒林俊山,小的可以去想办法。”

林海说:“算了!

此事暂时作罢。

你们几个家丁再回来办事吧。

我就不信林俊山的运气就一直这么好!”

林狐高兴地说:“谢谢老爷!”

并跪下连连叩头。

再说,随着林俊山名声的扩大,京城内外,很多人攀亲带故,要来跟他交朋友,有的人还认为他是司马氏皇家的亲戚,朝廷必定有很大势力,来托他说情当官、升官,林俊山也只得尽力帮忙,为人家说好话,朝廷的不少官员还真的买林俊山的账,给他的面子,不少事都能办成。

来找他做官、升官的人越来越多。

加上他从不收人家的礼物,人家找别人帮忙而做官、升官的,都要花上一大笔银子,而找他则不要花银子,这就使他的威望更加高。

两年下来,林俊山简直成为“神”

一样的人物。

林俊山不仅能够帮助人做官、升官,还能帮助人家做生意,跟他攀上朋友的,生意信誉度增强百倍,只要抬出林俊山的名号,生意就容易做得多。

如此,林俊山不但门庭若市,还经常被邀请到酒馆吃酒,到歌坊、艺馆听歌看舞。

他的朋友可谓是遍天下,各种各样的人色都有。

人们常说,朋友遍天下,知心无半个。

朋友,朋友,离不开权钱色酒。

两年来,林俊山有三个朋友影响他的命运。

一个叫王家声,家住京城西郊,是做布匹、丝绸、羊毛、兽皮生意的,他把布匹、丝绸运至西北贩卖,又从西北购回羊毛、兽皮回来加工销售,因此,西北生意界的,人来人往杂又多;在生意来往过程中,他认识了僧人鸠摩罗什和佛徒登。

这两个僧人都是有名的圣僧,能够预知未来。

鸠摩罗什深受当时在西北的吕光将军尊重;佛徒登则受燕国的莫容垂的尊重。

行军打仗常请他们预测,每言必准。

一个叫蔡大憨,家住金光县城,是杀猪的。

他不是一般杀猪的屠夫,而是垄断京城郊外金光县、金云县、红辉县三个县的杀猪行业,其他屠夫到那个村买猪宰杀上市,都要他同意,他从中收保护费,如果没有经过他的许可,就会被兴师问罪,轻者补交保护费,重者就得挨打至骨断肉裂。

蔡大憨与征西将军恒温的家乡相隔一条溪流,他曾经给算命先生算命,算命先生惊讶发现,他的出生的年、月、日、时四柱竟然与恒温一样,算命先生对他说:“很是奇哉,你的四柱与恒温大将军一样。”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