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九章(第2页)

顾写意一脸轻松惬意走到莫怀前面前,牵起他的手,细细嘱咐:“你且快回去禀告家母,就说我路上遇到志同道合的兄长,打算结伴出游,让她老人家千万不要操心挂念。”

莫怀前感到有个硬牌塞进了自己的手心,心中不由得一凛。

从大小就猜出是顾写意从不离身的兵符,只有持这个信物才有权调动大量兵士。

顾写意看进他的眼,继续说道:“所需时间不会太多,五天足以,你快去快回,没你在身边服侍很不习惯。”

莫怀前郑重点点头。

顾写意笑着松开他的手,退后几步,像是又想起什么,又说道:“这次出门我是肯定要挑一匹好马的,等下买到了,会牵到咱们来时经过的那片丛林内的草场,试上一试。”

莫怀前与顾写意主仆十年,早已心有灵犀,当下同样另有所指说:“马即便通了人性仍旧是畜生,您千万小心,不要受伤。

不然即便到时候宰了它,也于事无补。”

顾写意冲他摆摆手,转身走向赫连漠月。

莫怀前紧握手中的兵符,转身狂奔而去——无需多,调集五百人,埋伏来时经过的丛林内草场,速去速回,等待时机!

顾写意对赫连漠月说:“我出游至此,目的是要买一匹好马学习骑术。

买不到称心如意的马,我可哪儿也不会去的。”

赫连漠月哈哈大笑:“贤弟真是找对人了,论马我们三个都是行家。”

乌维瞪大眼见顾写意与赫连漠月说笑,听不懂十分着急,追问赫连漠月,赫连漠月告诉他买马的事,乌维听完一手扯住顾写意的袖口,一手啪啪拍自己胸口,表示包在自己身上。

乌维蛮力惊人,即便只是扯住顾写意的袖口,仍旧将顾写意拽的东摇西摆,留下的那三个侍卫无不吓得目瞪口呆。

这一路顾写意是何等心狠手辣,杀伐随心他们可是看的真真的,而且顾写意生性疏狂,当众被人东拉西扯,岂不是又要大发雷霆!

可顾写意还真没发火,反而似笑非笑瞧着乌维,很好脾气的模样。

三个侍卫默默吞了口吐沫,觉得眼前的顾写意反常的十分可怕。

恐怕只有莫怀前在,才能看明白那眼神——那是看死人的眼神。

一行人回到榷场交易马匹的区域。

好马特别是战马,一向是中原农耕民族最稀缺渴望的交易品。

中原地带不是水网纵横,就是好地都用来种植粮食,即使养马也跑不出速度,圈养只能培养出拉车的驮马。

所以很多不差钱的中原有钱人,都很喜欢跑去边境交易的榷场买马。

顾写意的外表就很符合不差钱中原有钱人家小少爷的形象。

有奸商一见到他,就打算以次充好忽悠,可还没来得及灌迷魂汤,就被乌维大声斥骂回去了。

奸商们不但精通多国语言,更懂得见人下菜碟的道理,见有乌维这种正宗识马懂马的启国人跟着,不好坑小少爷了,于是纷纷牵出了好马。

顾写意自始至终装出完全不会骑马的样子,乌维便费尽心思替他挑选一岁多的小马,好于操控。

可顾写意就是要成年马,乌维不厌其烦,又笑呵呵替他去挑选性情温和品相好的成年马。

直把屠噬堂看的是连连翻白眼。

顾写意挑肥拣瘦,磨磨蹭蹭,耗费了好些时候才选中了一匹通体黑色,四蹄白色的骏马,皮毛油光水滑,年龄刚刚两岁。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