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章 共赴天狼山(第2页)

“不用拿父皇来要挟本王,本王带你出来已经是遵旨而行!”

宋云谦闭上眼睛,一副不欲再搭理她的模样。

瞧着如此冷凝淡漠的宋云谦,温意心中有气,却也发不出来,心下暗自寻思如何能让他带着自己上山。

灵草如此难寻,一个未曾见过的人,在茫茫大山中寻找它,真可谓大海捞针,她不希望他无功而回。

正欲说话,宋云谦又睁开眼睛,有些轻蔑地道:“就算你不上山,本王也会在父皇面前记你一功,你不费任何功夫,又得来了功劳,便宜你了。”

原来,他以为她跟着去是要邀功。

温意笑了笑,不再分辨,随便他怎么想吧,他这么厌恶她,就算她分辨一万次,他都不会相信一分的。

宋云谦心里也很矛盾,其实他有很多话想问个清楚,但是因着心中往日对她的厌恶,他问不出口,就算她今日做了一些让他刮目相看的事情,他打心底还是厌恶她。

她心机深沉,她心肠歹毒,她性子刁蛮,很多很多,她的缺点都曾经那么毫无遮掩地暴露于他面前。

他甚至觉得,如非必要,他不想跟她说一句话。

但是,眼前的她,却又如同一块磁铁,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当然,这种吸引力是指他心中的各种疑惑。

一路颠簸,行了将近两个时辰。

才离开京城的范围进入筑州。

过了筑州便是天狼山脚下,马车大约还要再行走两个时辰左右,也就是差不多天亮,才能够到达天狼山脚下。

温意在一路颠簸中睡着了,她的头开始是侧向外的,但是因为寒冷,她在睡梦中下意识地缩了向宋云谦的方向,即将靠在宋云谦肩膀的时候,宋云谦忽然伸手推开她,力度很大,她的头撞在边上,轰的一声响。

温意醒来了,摸着发疼的头,睡眼惺忪地看着他,见他脸色有些冷傲,“不要借故接近本王,本王对你一点兴趣都没有。”

温意裹紧衣衫,明白了他的意思之后,甩甩自己的脑袋让自己清醒一些,她道:“放心,不会有下一次的。”

宋云谦本以为会看到她受伤的神情,往日就是这样,她为她做了很多很多事,然后换来的都是他的冷言冷语,然后她就会一副想哭又不敢哭,强撑着笑脸却要滴泪的表情。

但是,今日竟半点难受的表情都没有。

他低低地嘟哝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杨洛衣?”

温意脑子顿时醒了过来,这句话太危险了,是否意味着他怀疑她的身份?但是,为了不露出破绽,她故意一副听不清楚的样子问道:“你说什么?”

这个年代,应该也听过借尸还魂的事情,若他怀疑她的身份,揭穿她借尸还魂的事,那她将会遭受些什么对待?温意自动脑补一个女人被架在高高的木架上,木架的下面,燃着熊熊火堆,围观的约莫有上千人,人人口中都在喊道:“烧死她,烧死这个妖孽!”

温意打了个冷战,太恐怖了。

愚昧的古代人,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最爱就浸淫妇猪笼和烧死妖孽。

不行,还真的不能叫人瞧出端倪,否则,她会死得很惨的。

也因为顿生的这个念头,温意笃定要拉拢镇远王爷和太后这两个护身符,日后一旦自己出事,还有个人帮忙。

宋云谦是指望不上了,但是也不能与他为敌,自己一天没有独立出来,一天还得看他的脸色行事,谨慎些是好的。

宋云谦没有搭理她,闭目养神。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