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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朝二百三十一年深秋,霞飞宫,锦枫殿。
“你说什么?!”
坐在铺着锦绣织毯的玉雕龙凤榻上的男子紧皱起了双眉,“你对这消息有几成把握?”
“奴才大话不敢说,起码有七成。
消息是从碧泱宫传出来的,应该没有假。
主子,您可要想想办法了!”
马总管躬身为眼前的绝色男子添了新茶,低顺的眉眼间尽是焦急。
“想不到啊,真想不到!”
男子紧紧地捏着手中的瓷盏,“本君没想到那姓冷的竟然也会怀上儿子!
他不是一向是只不会下蛋的‘鸡’么?”
话音落时,茶盏应声而碎,四处迸溅的茶水将男子的锦袍打湿了些许,尖利的碎瓷片也割破了他的脸颊,一丝血线出现在了如雪的肌肤上。
马公公顾不得自己也被溅湿的衣裳,赶紧取了干帕为他吸衣上的茶渍,心疼道:“奴才这就为您换身干净衣裳去!
您生气也就罢了,怎的还弄伤了脸!
这让皇上看见了该如何是好……”
司秋贵侍伸出食指轻轻抹掉了脸上的血线,用两指摩挲着指间的血滴,笑着道:“衣服不用换了,也不用请太医过来了。
既然那姓冷的都要生儿子了,本君还要这张脸有何用呢?既然连脸都没有了,本君还何苦穿这些漂亮衣裳呢?”
“哎哟主子,您可千万别这么说!”
马公公急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就算冷皇侍生了儿子,那也比不过您姿容绝世。
只要您想点法子牢牢抓住皇上的心,这后宫中最受宠的一定还是您!”
“你懂什么?”
司秋白他一眼,“总之绝不能让姓冷的把儿子生下来。
你可知为他看诊的御医是太医院的哪位?”
马公公低着头想了半天,最终犹犹豫豫地说:“好像是……郑太医?这位大人跟奴才可不熟啊……”
司秋贵侍嘴角溢出一抹冷笑:“果然是郑杏之那个蠢材。
他是那姓冷的养的走狗,本君策反多次都未能成功,还能指望你?罢了,本君先去看看臻儿缓缓气,你就别跟了。”
离开锦枫殿,红衣男子孤身一人走在通往承恩殿的路上,瘦削的背影看起来竟有几分寂寥。
西配殿的吴启坤遥遥望见他从门前经过,专门起身摇着折扇看他,又和身旁的小太监相视一笑,眼中有藏不住的讽意。
恰逢深秋时节,霞飞宫种的枫树都披上了红妆,巴掌大小的枫叶就像一团团火种,点亮了这座寂静宫殿的每一个角落。
纯净高远的蓝天下,好像只有这满目的红,如烈火般燃烧着岁月年轮与人世种种。
一阵凉爽的秋风拂过,几片枫叶晃晃悠悠地飘落到了男子的身上,似要与他那火红的衣裳融为一体。
男子拾起肩上的一片落叶,看着上面清晰的纹路,忽然想起当年,似乎有人也曾送他一片这样的红枫叶,那叶子上还写有一首那人亲自作的词。
好些年过去了,他多么希望能再听到那人念那阕词给他听,可是他能听到的只有每晚自己寂寞的箫声,乘着夜风穿越过一座座深宫墙院,也翻越过城墙断垣,乃至于历经千山万水,却始终都吹不到那人的心里。
承恩殿前只有一个宫人在打扫台阶,看到许久未见的主子来了,诚惶诚恐地将他往殿里迎。
“臻儿近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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