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实,从卧室出来看到餐桌上布置的三份餐具的那一眼,林芝芝心里便挺感激白佳瑶的。
她来给陆丰泽送早餐,竟然没有忘了她那一份,证明白佳瑶的心里,并没像宁青婉一样,看轻了她。
“以后你不需要亲自来给我送餐,你自己先吃就好。”
待林芝芝也坐下后,陆丰泽一边拿起刀叉开始吃早餐,一边对白佳瑶淡淡地道。
白佳瑶听着陆丰泽的话,也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无意,反正就是带着一丝不开心的情绪,抬起头来看向他,有些撒娇地道,“我不喜欢一个人吃饭,那样再美的食物也没味道。”
正在切培根的陆丰泽掀眸,看了她一眼,没有立刻说话,只接着继续切面前碟子里的培根。
不止是陆丰泽,连林芝芝也不禁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白佳瑶。
说实话,她还真羡慕白佳瑶,可是在陆丰泽的面前,说任何想说的话,甚至是可以这么撒娇,或者任性。
“那你上学的时候怎么过的?”
将半块培根放进嘴里,慢慢嚼完咽下之,又喝了一口咖啡之后,陆丰泽才又看白佳瑶一眼,淡淡问她。
“我跟同学一起。”
白佳瑶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回答,眼里带着一抹异样的情绪。
陆丰泽又掀眸看她一眼,她眼里的那抹在他的面前从未有过的倔犟的情绪,他看的清楚又明了。
什么也没有说,他直接低下头去,然后拿了一块烤面包,又用餐刀粘上菠萝酱刷在烤面包上。
就在白佳瑶以为陆丰泽是要自己吃的时候,他却忽然将刷好菠萝酱的烤面包,递到了林芝芝的面前。
林芝芝不傻,自然也感觉到了白佳瑶的异样情绪。
但是她很明白,白佳瑶此刻的异样情绪,肯定是因她而起,谁让她刚才不顾及在外面等待的她,在衣帽间里跟陆丰泽卿卿我我呢!
所以,此刻,看到陆丰泽递到她面前的烤面色,她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要我喂你?嗯——”
见林芝芝迟疑着不接,陆丰泽睨着她,低低哑哑的开口,那醇厚的嗓音里带着的温柔又宠溺,无法言喻。
林芝芝轻咬着唇角嗔他一眼,再不敢迟疑,赶紧便去接过了陆丰泽手里的烤面包,然后低着头,默默地吃了起来,不说话。
白佳瑶看着这一幕幕,在她就快要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前一秒,赶紧低下头去,吃起早餐来。
不过是一个早上,短短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可是,她接受的打击,却比过去26年的还要多。
但是,她不后悔,至少,从现在开始,她更加明确,以后的路要怎么走了。
........................................
吃过早餐,陆丰泽并没有让林芝芝坐她自己的保姆车回影视城,而是亲自送她。
其实林芝芝是真的不想让他送,他这样一来一回,挺浪费时间的,而且现在上下班高峰,路上还得塞车。
不过,陆丰泽根本没听她的,直接让司机开车,去影视城。
“你就这么闲吗,非得来回浪费几个小时送我?”
看着司机发动了车子,往郊外的方向开去,林芝芝坐在后座,垮着一张脸看着陆丰泽,嘟着嘴抱怨。
陆丰泽掀眸觑她一眼,拿过一旁放着的IPAD,尔后抬手过去,轻轻捏了捏她的脸蛋儿,不答反问道,“就这么不想和我多呆一会儿?”
林芝芝撇嘴,瞪他,“我只是真的不想耽误你的工作,毕竟你的时间,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陆丰泽勾唇一笑,挑了挑好看的眉梢,微微点头赞赏道,“嗯,悟性越来越高了!
不过我在车上,照样可以工作。”
说着,他已经点开了IPAD,开始认真浏览起了文件和邮件来。
林芝芝见他开始工作,便单手支着下巴,撑在中间的扶手上,静静地看着他,不说话,更不去打扰他。
其实,哪怕只是这样,两个人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只要她这样静静地看着他,一伸手便能抓住他,闻着他身上清洌独特的专有气息,感觉着他一呼一吸的频率,她便足够了,更何况,是此刻他那么认真专注工作时的样子,那么迷人。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