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君豪大酒店。
白天羽躺坐在沙发上,怀里还有一位打扮妖艳的美女,身材凹凸有致,像一团红霞一样炫目夺魄,慵懒之意毫不掩饰,娇媚无骨入艳三分。
一颦一笑动人心魄,将一个女人的“媚”
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时,一人缓缓走来,对白天羽说道:“少爷,你要打探的江诚温馨已经有消息了。”
“什么,他们人在哪里?”
白天羽一听管家的话语,腾地站起身来,连怀中的美女被摔倒在地也丝毫不顾。
“已经打听清楚了,他们现在定居在华盛新城,除了温馨江诚之外,温国文夫妻也在那里。”
“他们哪来的钱买房?”
忙活了几天,想不到自己苦苦寻找的人就在眼皮底下,白天羽如何不气,但心中同时十分疑惑。
“房子属于一名名叫陶忘川的商人,他们之间为何有交集还未查明。”
“不用查了,不管这个陶忘川是谁,敢插手我的事就绝不能放过他。
他既然是商人,你该知道怎么做。
另外,将温馨给我带来这里。”
“是”
“哼,温馨,我说过你逃不出我的五指山,躲得越久,只会愈加激起我的怒火。”
------
小区一处较为隐秘的大树下,一道人影盘膝而坐,物我两忘,进入似睡非睡,将醒未醒的奇异境界。
定睛一看,此人不是江诚又是何人?
今天刚从陶忘川家里回来,江诚昨日吸收的喜气已经炼化大半,感觉即将突破。
因为担心在家中受到干扰,江诚便躲到这个隐蔽的大树下,开始突破。
就在这时,江诚脚心发热,像火般灼痛,接着火热上窜,千丝万缕地涌进各大小脉穴,那种感觉,难受得差点令他想自尽去了结那种痛苦,犹幸凉风习习,秋露霜寒,才稍灭痛苦。
江诚福至心灵,知道这是神兆发动的时刻,再不去理会身体的痛楚,也不理会在识海乱闯乱窜的魂力,静心去虑,只守于一。
接着又是一股奇寒无比的气息,贯顶而入,接着流入各大小脉穴,冻得他差点僵毙,不由自主奔跑起来,使气血仍能保持畅顺。
奔跑之际,似醒非醒,似睡非睡的江诚双眼猛然迸发两道璀璨的光芒,如星海银河,灿然无比。
惊醒之时,江诚只听到脑海“嗡”
的一声,仿佛一个极小的空间被硬生生地开拓成方圆万丈的疆域,凝神一看,这一看可不得了。
只见整个天地清晰了很多,不但色彩丰富了,很多平时忽略了的细微情况,亦一一有感于心,至乎平时忽略了的风声细微变化,均漏不过他灵敏听觉。
高堂明镜,纤毫不能掩;心静如水,羽落现波纹。
江诚倏然闭目,心,越来越静。
静的好像天地无声,但耳边传来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
悉悉索索,这是一只大青虫从叶子上爬过的声音;呜呜咽咽,那是清风吹过身体衣衫微微扬起的声音······从前不曾注意过的细微声音,这一刻清清晰晰的传入江诚的耳中。
不,应该不是耳朵,因为江诚觉得自己并不是用耳朵听到的,而是自己的心来感应的。
那更像是一种超脱于听觉之上的独特感官,但是又明显不同于听觉和灵觉。
世界在江诚的面前更加清晰,虽然是闭着眼睛,却要比睁开眼睛看的更加清楚。
甚至,他还听到了自己血脉流动的声音。
人的血液在血管之中因为心脏的泵血功能而不断的流动,这流动的声音要比心跳声更加轻微。
心跳声如果紧贴着一个人的胸口还是可以听见的,但是血液流动的声音无论你如何贴近也绝对不会听见,那是只有用仪器才能听见的声音。
这声音太过细微,细微到绝大多数人都完全想不到在自己的身体里血液顺着血管流动的时候竟然还会发出声音这种事情。
“想不到突破第一境界,踏入识神境会给我带来如此大的变化。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