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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也想成为这家公司的美容顾问。”
“你疯啦,一点不了解,而且我看也没那么好做,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做什么市场访问?不如到我们这里帮我呢。”
林诗茵话音说完,黄庆生拉着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再说,并对许印子说道:“印子,别往心里去,茵茵就是个直性子。”
许印子一点也不生气,笑着说道:“庆生,我怎么往心里去呢?我和诗茵在穿尿布时就玩在一起,所以她的性子我是最了解的。
诗茵公主,我这么大人了,自有分寸,不用担心我好吗?”
“知道我会担心,就不要做让我担心的事。”
“遵命!”
聊着,菜也一份份的端上来了。
许印子吃了一口虾粥,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回忆的闸门一旦拉开,便全部涌上心头,与江壹炫一起去“三姐妹”
吃砂锅粥的画面在脑海里久久散不去。
当吃了烤茄子和烤韭菜时,想起与江壹炫一起踏青时,他亲手烤了茄子、韭菜等她爱吃的,去哄她…
吃着吃着,泪盈于睫,她赶紧借口去厕所擦拭。
待心情平抚,才挤了个笑容,继续吃。
这一晚她喝了很多酒,走路都有些摇摇欲坠。
林诗茵无例外的喝醉,回去路上,吵了一路,到家躺床上也不消停,累得黄庆生一头一身的汗。
许印子很安静,强撑回到家之后,和衣倒床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意识却越发的清醒。
她起身开灯,拿了本亦舒的《胭脂》看起来,在失恋这种特殊时期,只有亦舒的书能慰籍那颗千疮百孔的心。
《胭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出生于旧上海的貌美肤白大家闺秀葛芬,有个穷小子的初恋叶成秋,但因为两家的巨大悬殊,遭到母亲以死相逼的强烈反对后,葛芬无奈地与更加门当户对的男人杨之章走在了一起,之后与丈夫一起去了香港生活。
而穷小子的叶成秋也阴差阳错去了香港打拼。
若干年后,几个人的命运发生了转折。
葛芬的丈夫杨之章虽带大量黄金,但因为不善经营投资,钱财很快消失殆尽,并且又和一个广东女人有了婚外恋情,葛芬愤而离婚带着女儿杨之俊独自生活;而当年穷小子的叶成秋却意外遇到了伯乐,娶了老板的女儿,事业从此蒸蒸日上,成了一个富豪。
然后,离婚后的葛芬和叶成秋又成了关系融洽的朋友,享受着他的庇护和关爱。
葛芬的女儿杨之俊,17岁时与老师英念智恋爱生下私生女杨陶,之后辍学离开老师独自抚养女儿,做着一份设计师的普通工作,努力赚钱培养女儿读大学。
时不时的,也受着叶成秋明里暗里的护佑。
这个故事就这样围绕着三代女性或者说是三个女人的生活展开了,当然,还有周围一堆或明或暗的男人们。
书的最后,当然还是女主角拒绝男人自带光芒独立优秀闪闪发光的写法。
哪怕母亲,也因为当了外孙女的“经纪人”
,星外婆的魅力更加闪闪发光。
哪怕开始深陷叶世球情爱囹圄几乎没有自我生存能力的叶小姐,也容光焕发地开始了自己的新生。
一切都很有大女主的主角范儿,也能满足时下女权的种种臆想。
反正,看到底,就让你觉得:这个世界的安全感终究是女人自己给自己的,走出情障,天地自宽。
就像之俊在书里的感叹:“真是不能靠人,人总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
这本书里,女人挑胭脂,其实挑的是自我选择的能力,就像之俊最后的自白:“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胭脂》这本书已是她第二次翻看,之俊的人间清醒让她那颗纷乱的心平静下来,至少今夜不会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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