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 应聘(第1页)

“本店诚聘厨师,待遇从优,月薪3000,包吃住。”

时来新在这个简陋的招聘里读出不少信息。

首先,这个职位全天候,没有上下班,在店里吃也在店里睡,类似于旧时的长工。

其次,对出身、对技能没有任何要求,会拿锅勺子不把人吃吐就可以。

贴出招聘告示的是个名叫“欣欣小吃店”

的路边店,用一张啤酒广告海报的空白背面,字写得歪歪扭扭,上面已有些污渍、还受了点潮,可能贴了有段时间了,也说明这个职位的竞争并不激烈。

他观察这家路边小店,优势是方圆一里没有别家,劣势是到现在都没有见到多少人从这路过。

看来这家老板一直求贤若渴,时来新觉得没有别处比这个职位更适合他的。

这里非常靠近砀山山区,就在山脚处,与湖山镇一南一北,坐落在不同的方向,中间隔着整个砀山。

这家“欣欣小吃店”

的不远处,有一个大型的温泉区,配套着温泉酒店,还有不少旅游地产项目。

最核心的莫过于那几眼大型优质温泉的泉眼,蒸腾起的水雾直冲上半空,常年云雾缭绕,可能跟温度有关,温泉水雾里所含的质能粒子特别丰富,正是泡影最喜欢的的地方之一。

他已经绕着砀山走了一圈,发现这个位置非常理想。

更重要的,他已经没有钱了,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必须要找份工作糊口。

掌勺做菜难不倒他,他高中毕业后出来打工,在一家正儿八经的大酒楼做过帮厨,厨师忙不过来时,他也会上手炒几道菜,没听过客人有什么意见。

为顺利把工作拿下,他还特地上网温习一遍,麻婆豆腐、农家小炒肉、醋溜土豆丝等等,把这些苍蝇小店必备招牌菜的要点记忆下来,脑子里细细模拟,直到感觉到自己充满信心,出必信手拈来,才走进这家“欣欣小吃店”

店子是大排档性质,屋里屋外都摆着桌子,外面简单搭了个雨棚,地方比里面还要大,合起来算占地面积也不小。

店主叫宽爷,已经有些年纪,光头、多数时候笑眯眯的,见时来新来应聘,简单问过两句,“哪儿的人”

“干过没有”

之类的,还认真看过时来新的身份证,才说道:“我们这儿主要就是饭市时候人多,原来就我自己干,现在手脚跟不上了,才想起找个人帮忙。

你来了,我也不说别的,工资你知道啦?”

见时来新点点头,他又道:“待会儿客人就来了,中午你先干起来,我在旁边瞅瞅,可以的就留下,你看行不?”

果然是私企高效,见面就是实操。

时来新脱去外衣,围上老板递过来的围裙,带起有些发黄的松紧白帽子,先备起菜来。

他拿起菜刀,开始时手生得很,看得老板直皱眉,不过也就一会儿,身体记忆回来了,很快顺手起来,接着越做越好,笃笃笃能玩起节奏,还和老板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看你是有段日子没干了吧。”

“是呀,我这人吧,大毛病没有,就是喜欢玩儿,背起包到处旅游。

后来认识一帮驴友,让他们给带坏了,连工作都辞掉,跟他们天南地北地走。

这不,又没钱了,到您这儿来找活儿干。”

时来新心里清楚,这也是面试的一部分。

老板不敢留完全不知根底的人,都是老江湖了,大家都懂,至少要给他个说法,接不接受另说。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