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也能算贵客?是恶客才更合适吧?”
随着声音,一个身影出现在周陌面前,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长着一张精致地有些不真实的脸,仿佛就是一件油画大师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艺术品,她身穿一套华贵的职业女装,眼睛里注满了灵气和自信,浑身散发着精明干练的气质,那是典型的女强人的特征。
这女孩名叫张思羽,和赵正乾一样,是周陌打小就认识的朋友,从小学一直到高中,周陌、赵正乾还有张思羽,都是同校同班,不同的是,赵正乾学习垫底,周陌普普通通,算不上拔尖,也不算差,而这张思羽则是正宗的学霸,学习好人又漂亮,当初在学校的风头,可是远远超过了周陌两人。
如今她应该已经从那世界名校毕业了,看这一身职业装扮,显然变身职场女强人了。
“哪能啊,张大小姐大驾光临,蓬荜生辉啊。”
周陌笑着说道,虽然是朋友,但是周陌并不太喜欢跟张思羽一起,虽然美女看着舒服,但是这个美女如果太强势了,那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尤其对周陌这种闲散的性子,以前周陌就没少挨她说。
“周陌,你够可以的,躲着我是吧,之前你说你伤心难过,想要清静,我也没打扰你,现在你出来做事,也不打个电话给我?”
张思羽瞪着周陌,说道。
“这不没来得及吗?我听赵正乾说你回来了,正说哪一天咱们三个聚聚呢。”
周陌赔笑道。
“哼,等你主动,下辈子吧。”
张思羽没好气地说道,“这地方也是赵正乾帮你找的吧,透着小家子气,我帮你重新找个地方,既然你想开电影院,咱们就好好开。”
“不用,这里挺好的。”
周陌摇头笑着说道,眼神却透着坚定。
张思羽愣了一下,神色变得有些黯淡,“你还是把我当成外人。”
“择日不如撞日,既然今天你来了,那我请你吃大餐,稍等一下,我这里还有一波客人,马上就结束了。”
周陌眼神闪动了一下,岔开话题道,他也不知道张思羽喜欢他什么,他周陌,以前可真的是挺普通的,在学校学习成绩不上不下,又不喜欢出风头,要说有钱吧,张思羽家里的财富,那也足够她几辈子花不完了,但是偏偏张思羽这正宗的白富美,对周陌是情有独钟,多少优秀的人追求都被她拒绝了。
但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周陌一直都把她当做好朋友,从来没有往男女之情上想过,周陌这样的性格,其实不太喜欢强势的女孩子。
“周少爷请吃饭,那有没有我的份啊?”
周陌话音未落,又是一个声音响起。
“还真是奇怪了,今天怎么都往我这里跑呢。”
周陌心里嘀咕了一句,看着出现在张思羽身后的一个青年,耸耸肩说道,“你愿意来,就跟着呗,我也剥夺不了你做护花使者的权利。”
这个人周陌也认识,同样是老相识,初中做过三年同班同学,这人大名叫做马列兵,跟赵正乾一直都不对付,倒是跟周陌,并没有起过正面冲突。
马列兵一身看起来就很有质感的西装,油头梳理的一丝不乱,一看就是年轻有为的成功青年。
周陌当年上的学都是私立中学,同学大部分非富即贵,这马列兵的家里,也是豪富,有意思的是,这小子一直在追求张思羽,否则今天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你来这里做什么?”
张思羽眉头皱了皱,说道。
“思羽你这话说的,我跟周陌也是老同学啊,听说老同学开了一家电影院,当然得过来看看,也是我最近太忙,一直在谈一笔几个亿的生意,不然早应该过来捧场才对。”
马列兵说道。
“哎呦,捧场啊,那可要多谢了,不过到时候可别怪我不给你打折啊。”
周陌哈哈一笑,说道,“你们稍候,我把客人送走了,咱们再去吃饭。”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