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到这话,欢喜动作一僵,他尴尬笑起来:“小姐误会了,我们……我们都是楼的小倌,不是什么杀手。”
“啊?”
秦婉婉茫然,“你们……你们这样子,不是杀手?”
“实不相瞒,”
欢喜一提这事儿,眼睛就红了,下意识开始撒娇诉苦,“奴以前也不是这蛮样,就是爹爹……哦不,主子来了以后,逼着奴们去作那些粗汉样子,小姐……”
欢喜一说,便低头抹泪:“您有空,可得和主子说一说,我们只会这些风花雪月的,真的干不了什么大事儿,今个儿院子里主子亲自教人,当场就有十几个兄弟进了医馆……”
秦婉婉:“……”
简行之,不愧是你。
欢喜说着,意识到自己说多了,赶紧擦了眼泪,吸了吸鼻子道:“不多说了,主子都上场了,您先看着吧。”
秦婉婉点头,她也不擅长安慰这种随时随地哭的男人,送走欢喜,便进了包间,包间里已经有一个侍从在等她,秦婉婉进来,他给秦婉婉行礼倒茶,恭敬道:“小姐,这边坐。”
秦婉婉坐到窗边,她转头看了一眼隔间,便用神识感觉到隔间的有三个人,其中一个女人坐着,另外两人站着,坐着的女人是化神修为,站着的都是元婴。
秦婉婉神识一探,大概知道了对方的修为后便缩了回来,转头看向台上。
台上主持人正在介绍简行之,简行之就站在一边,他面上十分自信,一点都不怯场,似乎见惯了这种场面。
秦婉婉斜靠在位置上,抓了一把瓜子,等着简行之表演,居然也觉得有几分趣味。
主持人介绍完简行之后,转头看向简行之:“那么,今日简公子要为我们带来什么才艺,又要用什么打动我们在场宾客的心,为他献出宝贵一票呢?让我们把舞台交给简公子!”
说着,场下掌声轰鸣。
毕竟这种场合,最重要的就是脸,简行之这张脸在这种凡人多的场合,那简直就是横行霸道。
“这小伙子精神。”
秦婉婉嗑着瓜子,听对面声音传来,似乎是那个翠绿,语气颇为欣赏:“长得也不俗,城主大人喜欢这样有朝气的孩子。”
那当然。
秦婉婉翻个白眼,简行之的长相,哪怕已经丑化过,但毕竟也是简行之,谁不喜欢?
翠绿刚说完,台上就传来简行之的声音:“诸位,今日我要让大家看看,男人最美的一面,当然就是,”
说着,简行之把那长长的外套突然一脱,留下纯白色的单衫,颇为骄傲扬起头来,捏起拳头,鼓起肌肉,摆出一个比武的起手式,“力量!”
全场气氛瞬间带点燃,掌声如雷鸣,秦婉婉目瞪口呆看着简行之,就看旁边一个人抬了张凳子,又有一位筑基期修士抱了一块巨石上来,简行之抬手指向凳子:“今天我的第一个节目,胸口碎大石!”
说着,他躺到凳子上,让人把石头压上来,一双俊美的眼平静看着举着大锤的修士,鼓励他:“来吧!”
完了。
秦婉婉意识到发生什么,立刻爬到那个暗洞旁边,偷看隔壁翠绿,就看翠绿端着茶杯,呆呆看着简行之,似是被惊到了。
一锤子砸下去,简行之胸口的石头碎裂成灰,他淡定站起来,在众人欢呼声中,抬手稳住大家:“第二个节目,闭眼射飞镖!”
说着,一个被绑在转盘上的人被推了上来,简行之用黑布蒙上自己眼睛,从袖子中掏出十只飞镖,闭上眼睛就开始扔。
台下欢呼一片,只是这欢呼声异常兴奋,感觉就像街头卖艺时群众的激动一样,和方才花魁选秀氛围格格不入。
刚才弹琴跳舞的一种花魁选秀参赛选手愣愣看着简行之,在他连续倒空翻二十个后,呆呆抬手鼓掌。
牛逼,牛逼啊。
而这时候,秦婉婉看见翠绿拧起眉头,似是不满。
她转过头去,抬手堵住暗洞,设下结界,痛苦小声问旁边侍奉她的随从:“这花魁选秀一般表演什么,你们没人和他说吗?”
“说了,”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