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其实是那种非常自来熟的人,在江湖上一直有俩种截然不同的名声,一种人觉得我人很好简直就是人中龙凤,好得不能再好,另一种人则觉得我其实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牲口,压根就不是个人——分情况,我总是在这一极端到那一极端之间反复横跳的。
歌舞团那些人全部认为我是一个很好的人,绝顶的人,人中龙凤,虽然略微有些奇葩,但不影响,还是一个人中龙凤。
当天晚上我去歌舞团见他们的‘团长’(就他也配叫团长?李云龙才是团长好吧...),甚至不惜自降身份给所谓的团长像马戏团的小丑那样唱了唱跳了跳,让他品鉴品鉴我的艺术能力——我这人非常生猛,从不害羞,从不怯场,表演完了,得意洋洋对那个团长说道:
"大叔,以我这个能力,给你弄点收入问题不大——咱长得帅,唱歌好,大不了再学学跳舞啥的,上台表演都不需要假唱..."
"假唱?什么假唱?"团长是我们隔壁县的人,脸像我们那边大部分人一样黢黑,四五十岁,他属于那种销售的好苗子——状似忠厚实则满脑子奸滑,销售的另外一种人才就是女人,这俩种人卖给你东西是很容易的。
这时他听到我说他的歌舞团假唱,不满地嚷嚷起来——我则给身后的胖子和发小使了个眼色,意思是‘你们瞧瞧这个没出息的傻批敢做不敢认’。
"心照不宣啦...咱自己人,一家人不说俩家话——怎么样,你对我的能力有什么问题没?"
"能力...你只会唱歌跳舞在团里是活不下去的,这个活非常非常辛苦,而且走江湖最重要的其实是保护自己——不单会有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找你麻烦,团里的很多人也会看你不顺眼——没人会在乎你有没有能力,人们只在乎你有没有本领,保命的本领..."
"大差不差吧——我相当生猛,而且你一说我觉得更刺激了,就算刚开始保护不了自己,挨几顿揍摸摸水深浅也差不多了..."
"摸着石头过河啊...你这个态度起码没什么问题..."团长这时接过我递来的一支烟,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会儿,"你是谁家的小孩?不念书吗?"
"你别瞎打听了——"他谨慎的态度倒让我觉得很有问题,"家里也管不了我,我不想读书了,我更愿意走江湖闯天下,这个事比较豪情万丈——你只说要不要我就完了,其他的..."
"咱们既然要合作,有的事情还是搞清楚比较好——是个人来了我就带他走,我是什么?人贩子吗?"团长非常聪明,一眼就看出我有难言之隐——"不过你放心,咱们这边一共才七八万人口,谁都认识谁,你是哪家的娃我不难打听——你家人不同意我就不能带你走——"
"哼!
只要你愿意,咱们再想想办法嘛..."
"我愿意!
你去跟你家里说清楚,只要他们允许,你让大人过来跟我打招呼,明天你就可以跟着团里先体验几天看看情况,不然恐怕我是没法带着你——我还忙,拜拜了小子,去跟你大人说吧..."
团长说着就溜了,他看上去很着急,后来我打听到这家伙是忙着去跟人打麻将,他虽然经营这个几十人的歌舞团,但据说他的主业其实是打麻将推对子(一种用麻将牌玩的赌博形式)给人维胡(维持赌局)放款,他在这个上面赚大钱,歌舞团只是捎带做一做——
"想不到吧,别人比你讲究——人家才不会收留你这种来路不明的人..."胖子这时候在一边幸灾乐祸地说,因为他是严重不赞同我跟着歌舞团走这个愚蠢行为的,所以他就表现得喜滋滋乐呵呵。
"你闭嘴吧,一嘴巴打不出来一个屁,张嘴就是喷粪!
"
"我说得不对吗?你想跟着走就跟着走,怎么可能..."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