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还别说,穿上负重服跑步,感觉就是舒服,他只是跑了大概一公里,肺里就像火在烧,呼哧呼哧喘着气。
两公里时,他已经不像跑步,而是快走,如果不是高乐在后面催促着他,或许已经成了慢走。
【认识十年的老书友给我推荐的追书app,野果阅读!
真特么好用,开车、睡前都靠这个朗读听书打发时间,这里可以下载.yeguoyuedu】
三公里时,古云彻底不行了,汗水已经将衣服浸湿,而反观高乐,这家伙同样穿着负重服,但是气息丝毫不乱,脸上连一滴汗水都没有看到。
古云服了,给他竖起大拇指,说道:“老高,你这体能是咋练出来的?”
高乐想了一会儿,说道:“练武是看天赋的,我从小体能就好,加上后来的训练才做着这样。”
古云气息喘匀了,问道:“那你看,我的习武天赋怎么样?”
高乐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如果只是锻炼的话,你的天赋非常好,但是习武的话,并不是太好,因为你的心不硬。”
古云不懂,问道:“什么意思?”
高乐看着他,摇了摇头,说道:“习武需要狠,不管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要狠得下心,但是你的心是软的。”
古云沉默了,他也明白自己的问题,不过这在他看来,并不是什么缺点,因为他不想做一个冷酷的人。
说道:“老高,我并不想做武者,我只是想习武,让自己有能力保护身边的人,因为就算是你,也做不到全天24小时贴身保护我。”
高乐点了点头,说道:“我明白,所以接下来500个俯卧撑,准备。”
古云并没有和他讨价还价,将气息调整好后,就趴下开始按照高乐的标准姿势开始做起了俯卧撑。
他没有完成500个,只做了两百多个,连一半都没有,双手就到了极限,趴地上根本起不来。
看古云确实到了极限,高乐也没有再要求,将他扶起来,两人向洗澡室走去。
洗漱一番后,看了一下时间,早上七点半,他们已经进行了一个半小时的“高强度”
锻炼。
在古云看来就是高强度,至于高乐这个变态,古云根本没把他当人看。
来到食堂,买了几个包子和白米粥,就在食堂吃完后,他们骑上三蹦子去前门广场,因为昨天已经约了人。
昨天约的是早上10点钟,他们来到广场时,才9点不到,却看到夏紫薇的哥哥已经等在了那里。
对于夏紫薇的这位哥哥,他也是服气,上次就是这样,他装修纽约餐厅时,大早上七点钟就到了他的门店,工作热情相当哇塞。
而且在给他的门店装修时,给了不少优惠,费了不少心,虽然是因为自家妹妹在那里工作,但就这份心,古云就记住了他。
最重要的是,他推荐了夏紫薇,对于这个纽约餐厅的店长,现在已经是纽约餐厅总裁,古云非常器重,对这个推荐人自然是很感激。
这不,他已经承包了纽约餐厅的所有门店装修,而古云这次找他,就是想看看他对于四合院修复有没有经验。
古云的三蹦子直接骑到夏紫薇哥哥的身前,下车正准备打招呼,却突然忘记了对方叫什么名字,让他一时间有些尴尬。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