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随着野蜂飞舞这欢快紧密的音乐给人一种无比敬佩的心里时,叶凌双手陡然一停,变调却不突兀,竟然是找到了一个堪称完美的节奏点把曲子换成了叶胜雪所要表演的曲子,这感觉就像是从一个欢快的舞蹈瞬间变成了温情的画面,转变却不突兀,给人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
随着熟悉的伴奏响起,几个女孩也终于回过神来,连忙冲着其他几个还在发呆的学生挥手示意他们也开始伴奏。
音乐响起,几个学生都已经是练习了很多遍,对于这首曲子可以说是熟悉的不能再说戏了,可叶凌虽然能够弹奏野蜂飞舞来表露自己的实力,可毕竟这曲子是他第一次弹奏,这其中又会不会出错。
可让人意外的是,明明是叶凌第一次看这个谱子,可在他弹奏的时候,甚至连谱子都不看就弹奏的毫无出错,甚至演奏的有一种就是这种味道的感觉,并不生硬,怎么看都不会像是刚刚才看谱子的人。
叶胜雪拿着话筒闭着眼睛站在钢琴旁,随后粉唇微张,不是歌词却是她自己随心所欲所哼出来的曲调,并不突兀给人一种就应该这么唱的感觉。
叶胜雪唱歌就像是一个舞动的精灵,她的歌单里,从来没有悲伤的曲目,所有的曲子都经过她手,歌词也要由她再三审核,就算说她是一个全能的创作家都不为过。
她就像是天生拥有音乐天赋的天才少女一般,总是能给人无限的惊喜。
一曲结束,叶胜雪眼里有若满天繁星一般看着叶凌闪闪发光,问:“你怎么会弹琴的,上次你都说你不会吗?”
“我只是不想,并不是不会……”
叶凌说。
叶胜雪嘻嘻的坐在叶凌的边上,占据琴键的一半,按下一个琴键,说:“我的脑子里一直都有一个曲子,可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不如你来帮帮我?”
“想要我怎么帮你?”
叶凌问。
叶胜雪嘟着嘴说:“不按常规套路,你和我一齐合弹,要感觉像是曲若天成这样才能结束,要是有一点瑕疵都不行。”
“好。”
叶胜雪深吸一口气,神情顿时专注无比,修长的手指放在琴键上,随后十指翻飞按下琴键,顿时优美的琴音就回荡在整个礼堂内。
而叶凌也同样是闭目凝神,手指搭在琴键上起初并没动作,而是等到叶胜雪的琴音到了即将快要展开高-潮部分的时候重重落下。
顿时几个学生站在一旁只觉得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并且在不停的给予人一种震撼。
叶胜雪的琴音十分轻柔,就像是指尖的精灵,唯美,柔和还有些调皮。
可叶凌的琴音却陡然像是夜空中劈下的一道闪电,照亮整个夜空。
可是两种琴音混合在一起,给人一种不习惯但却又觉得十分搭配的结果。
随着叶凌的手指弹奏速度越来越快,叶胜雪的速度也跟着变快,人们仿佛看到了一个画面,爱好和平的精灵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美好的世界里,可突然到访的霹雳闪电却吸引了她的注意。
她不可自拔的爱上了闪电,所以想要拼尽全力去追逐闪电的步伐。
可是闪电并不领情,它只是闪电,一闪即逝,它明亮却又充满危险,它不想伤害到漂亮快乐的精灵,所以它不断的闪躲。
可它越是闪躲,精灵却越是步步紧逼,几个学生都已经忘了呼吸,这一幕幕的画面在脑海中回荡,她们希望精灵能够追到闪电,却又不希望闪电伤害到精灵。
这琴音把他们内心深处的情绪全都给吸引了出来,让她们跟着一起追逐。
就在音乐即将要到达最高-潮的时候,所有人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到底是闪电的离开还是精灵的不放弃,故事的结局又会是怎样。
“叮铃叮铃……”
突兀的手机铃声响起,而琴音也因此而中断。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