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所有人都看着族长,没有人开口说话,所有人都相信自己面前的这位老人,相信他,即使要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可是我们天水族,不应该灭族,所以,我命令这四位,离开我们天水族的聚集地,大家,有没有什么意见?”
所有人都看向那四位将要离开的人,然后他们站成四排,分别走到这四位勇士面前,用自己的额头抵住他们的额头,天水族的族人相信这是一种祝福,会把自己的好运通过额头传送给对方。
过了很久很久,族长看看天空,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他抬起一只手臂,让大家散开,给这四个人让开道路。
他的视线落在了郁兴宁的身上,犹豫了很久,他终于把郁兴宁抱起来,递给了郁兴宁的父亲,“把孩子带上。”
“族长!”
族长摇摇头,示意郁兴宁的父亲不要再说。
族长微笑着贴近郁兴宁,在他耳边轻轻的开口,“如果有机会,就回来,把天水族的希望带回来!”
四位族人朝着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离去,而郁兴宁的父亲,选择的是北方。
郁兴宁一直躲在父亲的怀里,他感觉风从自己耳边呼呼的刮过,刮的他脸颊生疼,他知道父亲在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族人,虽然他还小,但是他从心里生出了一种悲哀的情绪。
他偷偷抬起头,看父亲的脸,在他心里,父亲一直像一棵顶天立地的大树,可以给他依靠,可是这一刻他忽然发现父亲的眼睛里,似乎有亮晶晶的东西流出来。
他有些怀疑那到底是不是眼泪。
父亲带着他走出很远,然后忽然停住,回头,看着他们来时的方向。
他也从父亲的怀中探出头去,看着天水族聚集的地方,那里静悄悄的,好像一片死地。
往常的这个时间,族里的各家应该都点上了灯火,关系要好的人三五成群的聚集在一起,点起篝火,在一起尽情的喝酒玩乐。
可是现在那里什么都没有,黑压压的一片,让他觉得紧张。
仅仅几分钟的时间,那片天空忽然亮了起来,有红色的火焰从天而降,落到了天水族族人聚集的地方,火焰越来越多,刚开始的时候好像流星一样,到后来,似乎天漏了,天火从天而降。
他还没看清楚,他的父亲就转身了,从那以后,他再没有听到过关于天水族的事情,好像天水族一夜之间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他的父亲到了一个小国,也从来不提自己是天水国人,他们仰仗着自己的本事,在这个小国立足,到郁兴宁成为了一个将军。
虽然他和父亲从来不提天水族的事情,但是在他们的心里,都没有忘记天水族。
尤其是郁兴宁,他永远记得族长的话,他希望他能把天水族的希望带回去。
所以虽然这么多年来,守着这灵塔十分辛苦,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他坚信只要自己坚持,总有一天,会找到天水族的希望。
当他看到时轩止拿出了天水族的长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希望。
时轩止和何江宇听郁兴宁说完这件事情,两个人都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何江宇开口了,“这个故事吧,挺悲剧的,但是我有点不明白。”
郁兴宁看着何江宇,“你不明白什么?”
“就是你讲这个故事,是想我们做什么呢?”
郁兴宁也默了,其实他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有些事情,如果有人告诉你,该怎么做怎么做,那是再好不过的,否则一切就好像猜谜一样,实在是很闹心的事情。
倒是时轩止站了起来,“其实每个离开天水族的人,都想知道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所有人都想回去,但是却没法违背族长的命令。”
不过现在看来,族长当时让天水族的人离开再不要回去,也是处于迫不得已。
到底是什么事情,让天水族一夜之间灭亡?
他看了看何江宇,“我想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回到天水族去。”
何江宇脸色有点难看,他嗫嚅了半天。
郁兴宁看不下去,“你到底想说什么?”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