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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看了莫寒风一眼,两人快步回了美人居。
“小绾。”
进了美人居,莫寒风问:“你真的要去圣都?”
玉绾答道:“是,灵仙镇已不如往日繁荣,两大财主一个死一个走,现在连秋芙蓉也要搬走,我们留在这里并无意义,以前听赵月儿说圣都富饶,我便有意要去,如今我们既已成灵仙镇的首富,灵仙镇对我来说毫无挑战,我要去圣都,再创辉煌!”
话至此,玉绾眸中光茫万丈,小小的灵仙镇,岂能满足她玉绾的胃口?
莫寒风叹了口气。
玉绾满身光茫确是灵仙小镇无法遮盖住的?她已做了决定要去圣都,她想做的事,他莫寒风又怎么会反对?
哪怕圣都有千难万险,他也要陪着玉绾,为她斩荆披棘,陪她勇往无惧,助她实现理想。
而且十一年前...
,他是在圣都城外遇到玉绾的,要想帮玉绾找娘,也必须去圣都。
“你不愿意去吗?”
没听到莫寒风回话,玉绾看向他问。
莫寒风摇头,认真道:“小绾在哪里,爹就在哪里。”
“好,那我们即刻收拾东西,前往圣都。”
玉绾喜道。
锦衣橙衫听说要去圣都,差点没跳起来欢呼,特别是锦衣,她太想念圣都的繁华了。
美人居的房主是秋芙蓉,秋芙蓉的意思是将铺子收回去,再转租出去,玉绾和莫寒风舍不得,先不说店铺花了许多心思,就是后院那四株四色锦菊和红梅,他们也不愿给别人。
于是,他们决定继续给秋芙蓉房租,请人定时打扫美人居,照看梅树和锦菊。
隔壁的胭脂铺和水粉铺,玉绾低价租了出去,灵仙楼每年的盈利,也让掌柜的定时存到满堂钱庄。
打点好一切后,收拾好了行装,莫寒风去买了辆马车。
秋芙蓉虽有马车,但他们有四个人,怕太过拥挤,便还是买了一辆,以后回灵仙镇或者去哪里也方便。
然后再按玉绾的吩咐,去满堂钱庄提了一万两银票,带着锦衣橙衫,前往圣都。
秋芙蓉的马车走在前面,莫寒风和玉绾跟在后面。
锦衣和橙衫在外面驾车,显得无比兴奋,一直叽叽喳喳个不停,好像两只脱笼而出的鸟。
玉绾挑帘看着外面的风景,见到这熟悉的人和物一点点落后,最后消失在视线中,心中微有不舍,却更多的是去新地方的兴奋和要面对新的挑战的激动。
前世做杀手时,她怕被仇家盯上,隔一段时间便会更换住处,不知是不是养成了习惯,她不喜欢在一个地方久待。
莫寒风很沉默,寒凉村十年,灵仙镇一年,整整十一年的时间,他今日又要重新回到圣都,会遇到什么,不可预料,也不知,那个曾经的家,是否还如以前一般,残忍,血腥,冰冷?
玉绾察觉到莫寒风身上散发出来的哀伤,以为他是舍不得离开灵仙镇,劝道:“以后有机会我们还会回来的,毕竟我们的家在这里不是吗?”
莫寒风不想让玉绾为他担心,展颜一笑,而后道:“小绾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玉绾握住他的手,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圣都,左将军府。
“将军,刚得到消息,玉绾姑娘已搬离灵仙镇,往圣都而来。”
钱浅向齐语堂禀道。
齐语堂骤然一喜,问道:“还有多久可达圣都?”
“大概明日傍晚时分便可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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