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胭凝,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眼睛现在流露着悲伤?”
“会!
而且不只是悲伤,我现在简直是悲痛,痛不欲生、痛心疾首、痛得快要尿出来了。”
“那么……现在的你,也渴求着鲜血吗?”
“鲜血?才不咧,我现在需要的是绷带和止痛药,还有一只壮壮的大狗。”
“……你要一只大狗做什么?你的手刚刚断了,而且这里闲杂人多,我不建议你去玩那些不道德的变态游戏。”
“浑帐,我是要关门放狗,咬死一个对朋友手断骨折视若无睹,一大早把伤者闹起来后,满嘴胡说八道的冷血畜生!”
胭凝的话倒是分毫不假,从昨晚开始,她不只一次感叹着自己的无辜与受害,负责下命令的公瑾只出一张嘴,计划实施得轻松惬意,自己却要负责实际工作,结果什么好处没捞到,一只左臂却三天两头骨折,搞到现在可以表演九十度垂直转弯,真是得不偿失。
公瑾把昨晚发生的事,全部告诉胭凝。
他不是一个喜欢与人商量问题的男人,但如果说有些话想与人喝酒聊聊,那个对象一定是胭凝,这四百多年来一向如此,双方都对这个情形习以为常……从这点上说来,他与小乔的孤独状况其实很类似。
胭凝听完公瑾的话,收起了调侃的微笑,面上神情转为认真,道:“公瑾,你一定觉得她的话很可笑,对吧?”
“难道不是吗?在战场上常常犯职业病、止不住自己行为的你,那还比较像,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会特别嗜血。
杀戮与鲜血,我并不会特别渴求,即使不伤人命地去解决事情,我也不会觉得不满。”
“是吗?我的朋友,有一点我想我必须要先澄清一下,我在战场上的杀性,那不完全是因为长年与魔族战斗的结果,有时候我常扪心自问,若是我拥有师父那样的力量,我可能会血洗这片大陆,毁灭所有的一切,把这里化为黑暗世界。”
胭凝道:“我与你们这些整天想要拯救世界的人不同。
这块大陆、这个世界明天是否还存在,我并不会觉得有什么痛痒,我所看到的人类,他们没有一个是好东西,比魔族更加可恶,如果给我选择,我会在魔族重新入侵的时候,把整块大陆连同上头的人类、魔族一起毁灭,从此再也不用烦恼什么魔族入侵的问题……”
“够了,这些话不用说下去,若是被人知道,对你对我都没有什么好处的。”
几乎是疾言厉色,公瑾打断了胭凝的话语,不让她继续说下去,藉此袒护她这名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友人。
至于为什么胭凝会这么说,公瑾心里头非常明白。
鬼夷人与人类的混血,外表都会有特征,或是长角,或是身上、脸上有奇形花纹,能够如同胭凝这般毫无异状的混血儿,可说是万中无一,所以白鹿洞当初才会失察。
得天独厚的外表,本来胭凝是可以像一般孩童那样成长的,但她的母亲却不给她这个机会。
将这婴儿命名为贱,对这孩子充满怨恨,让她自小就在满是恨意的环境中生长。
住在肮脏污秽的花街柳巷,胭凝自小所接触的,就是这世界黑暗的一面。
九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母亲和隔壁的屠夫谈好价钱,用三百四十六枚铜币的代价,让那名屠夫进到自己家来。
……那是胭凝第一次接客。
从青楼联盟所提供的资料中,公瑾读到这些东西,也得知胭凝在母亲死后,把十多年来累积下的大笔钱财、华服、名车、豪宅,全部分赠他人,自己分文不取,只随意披着一件白袍,毫不留恋地离开了出生地,并且在一年后投考进入白鹿洞门下。
胭凝很喜欢笑,以前在娼馆的时候,这就是她得以脱颖而出的最大优点,每个恩客都喜欢听她的笑语,仿佛这样能把所有尘俗不快一洗而空。
单纯听她的笑声,会以为她是出身某个很好的贵族豪门,只是时运不济,沦入娼馆,但仍然开朗乐观,成为这污秽俗地中的一朵向阳鲜花。
在污秽的黑暗中,仍然盛放着灿烂阳光,这是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到的东西;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看到,在盛放阳光的死角下,浓烈而腐败的黑暗气息,其实从来不曾被驱散。
公瑾是这极少数人之一,他确实明白胭凝的深层心情,所以总是掩护着她的这一面,不让宿老堂抓到把柄来攻击。
“不用再说这些东西了,你与我并没有那种力量,不用发这种不切实际的议论。”
“是吗?公瑾,可是有些事情没法逃避,纵然你以为它已经被抛得远远的,有一天它仍然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
就像你早知道我会为白鹿洞带来灾厄;就像你我都很明白,为什么你这么想要消灭鬼夷人,我相信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你想要毁坏这个世界的***不比我少,这是我们为何能变成朋友的最佳理由……”
胭凝拂开落在额前的细细发丝,缥缈虚无的眼神,像是一缕风中的幽魂,那么美,却又那么不真实。
“但公瑾你有没有觉得很荒唐?师父看出了我的黑暗,所以让宿老堂派我去狩猎魔族,发泄我的杀性;但对你……一个黑暗***不比我少的人,却派你来建设这块大陆,一再负责改朝换代,这样不是很荒唐?”
“师父量材适用,改朝换代是为了除去瘀血,让人间界更好,也能培养出更好的人才,日后抵御魔族入侵。
我觉得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而且我和你不同,破坏是为了建设,我从不造成无意义的杀戮。”
“是这样吗?但魔族什么时候会重来?几月几号几点钟?如果魔族两万年以后才来,这个世界已经被我们给改换成什么样子了?公瑾,你说你不嗜血,不妄杀,但你似乎不曾想过,这几百年来你不断改朝换代,掀动叛乱战争,因此造成的死伤何止千万?魔族进攻人间有什么错?不过就是杀伤人命而已,公瑾,口口声声说着不嗜血的你,杀的人可比魔族更多啊!”
讨论就在这里告一段落,为了彼此的友谊,胭凝和公瑾都懂得适可而止,当自己不能够改变什么,人就要懂得在应该停止的地方停住,不继续去揭无意义的疮疤。
挥拳能砸凹美盾,抬脚可踩裂大地。他是诸神之王奥丁遗留在地球上的私生子,雷神索尔的亲弟弟,掌控水元素的最强神嗣。也是超人克拉克肯特的好友,蝙蝠侠布鲁斯韦恩的挚交,无敌浩克并非无敌的首位证明者。粒子上帝曼哈顿博士他是我唯一的爱徒。银河统治者灭霸萨诺斯他说要打死所有宇宙级反派,这让本霸感到很恐惧。宇宙五大创世神明自宇宙大爆炸以来,我们还未曾遇到过如此卓越的生灵。PS1这是一本Marvel与DC相互融合的综合美漫小说。PS2本书走的是追求力量路线,主角前期实力与雷神差不多,故事中期会变身成第二位绿巨人,分数米数十米和数百米三个觉醒阶段,故事后期暂时保密。...
夏文采意外得到梦想系统后,就开始了他的乡村生活,本来只想种种田,养养动物,却不想一不小心就把农家山村慢慢的变成了世界知名的胜地。这里是政界大佬的养老之地,这里是当红明星的度假之地,这里是国内外著名的影视基地,这里还是世界级野生动物保护区。这里是一个现实中的桃花源,人们心中的圣地。...
刚送走了自己三千个弟子成圣,宁骁准备好好养养鱼(神龙)喂喂鸡(朱雀)玩玩龟(玄武)逗逗猫(白虎),系统又给宁骁下达了第二个任务娶老婆。宁骁不行,我对待感情是很认真。系统一年以内,娶不到媳妇,死!宁骁你特么系统娶一妻,得百寿。宁骁长叹一声,终究成了为老丈人为老丈母娘为老婆忙碌的劳碌命...
季安宁重生了。重回1988年,变成了又肥又懒的丑媳妇。但老天却给了她一个根正苗红,宽肩窄腰,身高一米八几的军官老公。季安宁咬咬牙,军嫂不好当,尤其有一个优秀帅气的军官老公,军嫂更不好当!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军嫂有点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要是觉得重生军嫂有点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
甭管是官二代富二代高二代牛二代,这些在我面前都只是个菜。在别人吹嘘自己上面有人时,我已经直接打脸了。正所谓上天无门,下地有人。红灯不停,绿灯绕行。神棍校园行,美眉也清纯。...
高飞身为法国外籍军团最出色的佣兵,情场屡受挫折后回到故乡,消沉两年后却在偶然机会被美女总裁聘为临时男友,从此获得幸运女神的青睐,让所有男人都羡慕的女人缘,伴随着一个惊天阴谋砸到了他的头上。从此之后,高飞身边美女和危险同在,敌人和兄弟共存看他如何用双手,打造一个属于他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