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黛与她相谈甚欢,万子风绅士十足,为两位女士做贴心的服务,几人吃了午饭,然后到梁曼所买下的居所里休息。
这间房子不算大,买的精装修房,谢晚月添了床和柜子等家具,几人各处看了看,均觉着布置得十分舒心,梁曼煮了茶,三人抛开儿女的婚事,就着各自的事业又聊了半下午,大概四点左右,沈黛与万子风告辞,梁曼拿了个本子出来,将房间的布局一一做好记录。
接亲的那天人多,在哪里安排茶水,哪里安排点心,需要仔细地规划好。
另外,床单和枕套要换成红色,各个房间的墙壁,门需要贴上喜字,还要准备新娘出嫁当天的陪嫁品,虽然都是些零碎的小物件,但是一样也不能少。
谢晚月下了课过来时,见梁曼坐在梳妆台前,正全神贯注地写着什么,再细看,发现她身前飘了一条写满了字的单子,她执起来看,上面写着:刷牙杯一对,牙刷一对,木梳一对,镜子一对,床头灯一对。
“这些都是什么呀?”
“别动,给我弄撕了我还得粘起来,这些都是你出嫁那天要带的,我写下来,明天开始采买。”
谢晚月往下又瞄了几眼,看到了毛巾十二条,袜子十二双,还有好多成双成对的物件儿,敢情她这是嫁过去开杂货铺呢。
“要买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做得过来么?”
“玉山派了人跟我一起,明天你姑姑会过来,我瞧你婆婆的热情,大概也会来帮忙,你不用操心。”
谢晚月听她提到“婆婆”
二字,语气里带了赞许,不免有些诧异,她记得梁曼为了她的婚事所做的反抗,如今这个状态倒令她有些欣慰。
她希望梁曼的生活能够平安喜乐,不要再因为她而忧虑。
待她第二天下课过来时,发觉客厅已然成了仓库,一堆一堆摞起来的陪嫁品,梁曼和她小姑姑正在一件一件重新包装。
谢晚月现在才终于有了一丝要出嫁的感觉,莫名地心酸。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她没再回来,和乌丹她们在一起时,有笑有闹,尚觉得自己正值青春年少。
***
周末,嫁衣送了过来,谢晚月不会穿,梁曼和沈黛加设计师三人合力帮她穿上。
看着穿着大红嫁衣的谢晚月,沈黛心里十分欢喜,她都舍不得移开眼去,只想将人藏在口袋里,不愿被别人看见她的美丽,能娶到这么漂亮的姑娘做儿媳妇,她很满意,不由得赞老爷子有眼光。
谢晚月消不散心酸,这会儿对这身嫁衣也没了兴致,设计师见她情绪不高,问道:“新娘子是嫌弃我补得不好么?”
谢晚月道:“没有,很美,都看不出来哪里是补过的,哪里是原有的,你的手艺很棒。”
设计师笑道:“那我就放心了。”
沈黛也瞧出谢晚月的异常,心下了然,年轻的姑娘尚未尝过情滋味,便要和一个男人组建家庭,自然不会很高兴,这种情绪换作任何一个女孩儿,都会如此。
她将谢晚月抱住,说:“玉山能娶你为妻,是他三生有幸,我有你做儿媳妇,也是我几世修来的福气。”
谢晚月被她一抱一安抚,不禁面露羞赧,敛起酸涩之情,专心配合设计师给她调整嫁衣。
万玉山的新郎吉服也送到了万宅,沈黛这边忙完了,便回来看他试穿,结果人不在。
“又去哪儿了?”
徐素芳回道:“哪个晓得他的行踪,说不见人就不见人。”
沈黛拨电话给他,那边响了很久才接听,空间十分安静。
“有事么?”
“不管你手头上的事是大事还是急事,现在给我回家。”
“再有两个小时就回了。”
“不行,立刻,马上。”
万玉山说:“我有事,回去再说。”
白慕雪坐在沙发上,柔声说道:“刚刚陈理说得话你也听到了,我已经痊愈了,你走吧。”
万玉山神色清冷,说道:“慕雪,你既然已经好了,我就不再来了。”
白慕雪目光暗淡,“嗯”
了一声,待他出门,华姐才上前道:“你怎么就让他走了呀?”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