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40多岁的女老板有引起感慨道。
“呃,这书这么好卖吗?您知道哪里还能够买到吗?”
全智贤有些惊讶了,没想到那个小學弟的书居然还会卖断货了,不会是只印刷了几千本吧?
“我可是进了50本,没想到一上午就被人抢光了,如果你实在等不急的话就去光化门那里看看吧。”
光华门的书店是首尔最大的书店,如果那里还没有的话,老板娘也不知道哪里还会有了。
全智贤感谢了一声下,好奇的乘车抵达了光化门,刚一走进书店便看到一幅巨大的海报,以及海报前长长的队伍。
“东国大學才子郑荣轩最新力作销售处!”
全智贤看了一眼几十米长的队伍,并且还不时有新的人加入赶紧站了进去。
等了大约35分钟,这才轮到她,从工作人员手里接过一本红色封皮的书,只见封面上用漫画的形式,画了一个女人用一只胳膊勒着一个男人的脖子,表情还很是开心的模样,而被勒勒住脖子的男人却是呲牙咧嘴的无奈的忍受着。
居中几个大字几乎占据了五分之一的版面,是如此的醒目,书的封面左下角上写着文學屯出版社,右侧则写着人生如戏著,其它的再也没了。
翻开书,第一页上便写着野蛮女友十大准则,一条条的看下来,顿时把个全智贤看的目瞪口呆,这怎么可能是自己?这怎么可能是自己?自己有这么野蛮吗?或者说韩国女人有一个是这么野蛮的吗?
有些气愤的全智贤想找郑荣轩算账,他写的到底是什么破玩意呀,居然还有这么多人买来看,有没有搞错,如果被传出去是以自己为蓝本的话,那自己以后还要不要活了。
交了4500块之后,全智贤迫不急待的回到了车里。
“你给我等着,如果我看完了之后不满意的话,你小子死定了。”
全智贤有些怒意而气喘嘘嘘的发动了车子,她打算回家后好好看看,郑荣轩这个家伙到底把自己写成了什么。
无论是她还是郑荣轩,都不知道今天一天文學屯的电话都快要被打爆了,几乎所有电话都是在催货的,一众编辑们已经几年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忙碌而又充实的日子了,每个人都痛并快乐着。
“郑兄弟,是我果子呀,你知道你的书今天卖了多少本吗?天啊,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太火爆了,实在是太火爆了!”
郑荣轩吃过晚饭后正在奋力的码着大长今,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看了一眼是果子编辑,刚一接起来便听到他激动的有些难以自制的滔滔不绝的话。
郑荣轩昂着头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脖子,叹道:“淡定淡定,有一万本吗?”
根据双方的出版协议,他的第一版只有2万本,虽然郑荣轩认为少了点,可文學屯却不敢冒太大的风险,毕竟卖完了还可以再加吗,而且印刷业现在很成熟,一个晚上完全可以赶得出来几万本,如果多联系几家印刷厂的话,就算是几十万本也不在话下。
“什么?一万本,你也太小看你自己的书了,我告诉你,2万本销售一空不说,预订就达到了13万本,天啊,简直难以想象,居然能够达到13万这么恐怖的数字。”
“我艹……”
郑荣轩听到这个数字,激动的差点跳起来,可坐的时间长了腿有点麻,一下子没站稳,啪的一下子摔在了地板上,椅子也被他碰到了一旁撞到了墙上。
“呃,郑兄弟?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那还等什么,赶紧印呀,15万,不,直接印30万本,这点数量哪里能够满足得了广大的读者呀。”
郑荣轩一边抓着手机,一边赶紧爬了起来揉着大腿,心里也是激动万分。
要知道这可全都是钱呀,每一本就是红通通的人民币呀,呃,好吧,还得兑换一下,可就算一本自己只拿3块钱人民币的话,如果30万本全都卖出去的话,那也有90万了。
【求推荐票!
!
!
】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