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其实也不算完全的凡人。”
昭昭写完了,一边折起信笺一边道,“是娘胎里带来的毛病,花藕夫人怀他的时候被秦家主带回家的一个炉鼎给陷害了,虽然后面杀了那炉鼎报仇,但孩子生出来不能修炼,只能靠天材地宝堆着,由法器护着。
换另外一个不是炼器大师的母亲,都不可能将这秘密隐藏这么久。”
将折好的交给荆沉玉,昭昭单手托腮道:“将这封信交给秦家的二房,应该会有不错的效果。”
她可没忘记走到今天最大的诱因是谁,不过是秦夜烛罢了。
是他现在蓬莱暴露了她,后面也是他母亲和张天师在诛魔台将一切搞砸。
“说起来这还得怪我。”
昭昭想起以前,“我知道这个秘密,他自然觉得你也知道,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便想着置你于不利之地……”
她望向他的手腕,“花藕夫人偷袭你应该也是希望一了百了,让她儿子往后都高枕无忧。”
她叹了口气:“但其实你什么都不知道,这都是因为我,我已经因为自己的思虑不周吃到了苦头,倒是连累你跟着受罪,走到如今这个地步。”
荆沉玉两指夹着那封信,没问她为何知道这个秘密,只面色沉静道:“不怪你。”
他没问,还说不怪她,她可真是意外。
但她只是看着他,也没坚持什么。
倒是荆沉玉继续道:“若我肯放手,你早已抽身出去,不会出事,这不算你思虑不周。
至于我,更不是受你连累,我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也早就做了选择,若非我所愿,没人能逼我做任何事。”
昭昭捧着脸看着他一会,点头:“你说得对,所以我也不是真的觉得自己连累了你,只是客气一下,是你连累我还差不多。”
她反过来怪他,荆沉玉反而自在了些。
他捏了诀,手中信笺化作一团青烟,过不了多久就出现在秦家二房手中。
“接下来就是等出了魔界再看秦家这出好戏了。”
昭昭靠到角落,微扬嘴角,“惹谁不好来惹我,还敢偷袭你,真是……”
说到这她停下了,这话里话外听着倒像是也在为荆沉玉出气。
昭昭拧起眉,想改口重说,可发觉荆沉玉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
她不自在地抠了一下马车壁,冷着脸转移话题:“怎么还不到,要怎么去魔界?”
荆沉玉对魔界不要太熟悉,但以往去都是除魔,去的阵仗大,从不弯弯绕绕,这次是怀有别的目的,还得寻找那古墓所在,所以要换另一种方式。
一路过了西京,在中原最西郊的地方,荆沉玉终于带着昭昭停下。
这里有些荒凉,大约因为是靠近魔界的地方,甚至看不见什么植被,处处黄沙弥漫,天色也始终灰蒙蒙的。
来往的人倒是不少,各个有修为在身,神色凝重。
路旁开着不少店铺,只这些店铺外面看着都很残破,连招牌都缺了不少字。
荆沉玉带着昭昭随意进了一家,她才发现别看店铺外面看着破,很小,里面其实很大,布置得也很规整,这应该也是用了空间法术。
“两位客官需要点什么?”
一身黑衣的中年男修士走过来,身材有些胖,笑眯眯的,留着八字胡,精明的眼睛在昭昭和荆沉玉身上转了一圈,热情更盛,“不是吹嘘,只要客官们想要的,就没有我万老三这里没有的!”
昭昭闻言问了句:“有手机吗?”
万老三一愣:“?”
“打扰了。”
昭昭把荆沉玉推过去,“他是金主。”
万老三望向荆沉玉,白发白衣的仙君眉心一点朱砂,他个子太高,万老三甚至不太看得到他的眼神,想去探究的时候就眼睛刺痛,这是冒犯到对方了。
敢在临近魔界的地方开店的都不是简单角色,万老三自然也有些门路,他立刻察觉这不是善茬,但应该是个大客户,放低了声音引着他们去了里间。
“仙君有什么需要尽管与万某说,万某……”
他习惯性地还想吹嘘,被荆沉玉抬手制止。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