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巨剑的剑尖和钢盾划出一道火花,发出令人牙酸的尖历声音。
弧形的盾面迫使剑尖滑向了一边。
佣兵被巨大的冲力冲得飞了起来,手臂上发出轻脆的骨折声音。
马上巨剑骑士狞笑一声,手腕抖动,巨剑向下一沉,在佣兵没有钢甲防护的大腿上刺了个深可见骨的大口子。
第三个佣兵掉头就躲到了树后,巨剑骑士眼睛一扫,发现他衣甲要华丽得多,立刻放下负伤的两个佣兵,拨马追了过去。
那个佣兵正是伦斯,此刻性命交关,满身披挂的他发挥出不输于盗贼的敏捷,在树中穿来绕去,后面的骑士始终追不上他。
另两个巡逻骑兵可就没这运气和身手了。
一个正纵马追赶一个佣兵,头顶树上忽然抡过来两把斧枪,他心中大惊,百忙之中伏在马上,一夹马腹,战马纵出去三米多远,算是躲过一劫。
然而另一把斧枪无声无息的从背后袭来,轻松斫开皮甲,几乎将他一切两半。
凯特轻轻从树上跳下,来不及查看一下尸体,迅速提着斧枪向打斗声传来的地方掩去。
另一个巡逻骑兵被埃特领着五个佣兵团团围住。
猛虎架不住群狼,很快他就被一个佣兵从后偷袭砍中大腿,随后被乱剑砍倒。
巨剑骑士跟着伦斯再绕两个圈子,远外传来的两声惨叫让他改了主意,拨过马头,准备逃跑。
他的马突然人立起来,马臀上插了一支弩箭,骑士被掀下马来。
他临危不乱,一个打滚站起来,发现凯特提着染血的斧枪挡在了前面。
后方埃特提着重剑也出现了。
手持机弩的佛朗哥,刚才还在奋力逃跑的伦斯也都冒了出来。
骑士手心出汗,不禁咒骂道:“那个该死的法师去哪了?”
魔法师的处境也不妙。
在发现有人使用巫师之眼后,他便施展了隐形术,迅速而小心的向战场接近。
此时远处打斗声响起,很幸运的,他发现了三十米外一个盔甲鲜明的骑士正在树林里埋伏,看那身穿戴象个指挥官的样子。
魔法师暗暗满意自己的运气,一道闪电打过去,正中目标。
看着骑士满身冒着细小的电火花倒下去了,现出身形的魔法师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
他很相信自己法术的威力,何况又准备了第二道闪电魔法备用。
那个骑士又艰难的站起来了,第二道闪电跨空而过,再次击中了他。
可是这次骑士没有倒下,而是转过身来,头盔下只有一个头骨,深深的眼窝中偶尔闪动苍白的火焰,死死的盯着魔法师。
魔法师骇然看着这一切,那骷髅好象还对他笑了一笑。
魔法师只觉得口中发干,手心出汗,多年战斗形成的本能使他迅速启动了佩带的护身符,一道白色光柱自脚下升起,然后消失。
但肉眼看不见的魔法力场已经罩住了法师。
二阶法术“魔法盔甲”
经济实用,简单易学,绝对是魔法师出门旅行防身护体的必备。
本身已经属于中级魔法师,还要用护符启动这个二级法术,主要目的是他还要抓紧时间颂念下一个咒语。
战场上时间就是法师的第二生命,同样法力,同样咒语,先念完的一个就会占据先机。
不同的人颂念咒语的时间也是不同的,毕竟口音,语言习惯,甚至当天心情是否愉悦都有可能影响咒语的发挥。
就如大陆公认的,口吃是不可能成为魔法大师的。
但咒语也不是念得越快越好,且不说越快失败概率越高,越高级的法术咒语往往越长越拗口,单是许多咒语中的重要音节无法缩短这一点,就是一大难题。
哪些音节可以缩短,往往是一个魔法师最大的秘密,连最亲近的弟子都不一定传授。
魔法师的咒语很快完成了,一座召唤法阵出现在地上,光芒闪耀中,一个魔法生物正在慢慢成形。
此时罗格已经悄无声息的从后面掩来,一斧对着魔法师砍了下去。
眼看这个法师就要身首分离,罗格却觉得斧头好象突然砍进了一大块黄油,不由自主的偏向了一边。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