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平边的长相完全出乎孔折桂意料。
既不是小白脸一样的文弱书生,也不是虬髯大汉般的胡子拉碴,而是方方正正的国字脸,一脸的正气。
长得这么正面,居然能把自己媳妇儿送进实验室,可以说是人渣界的伪装者了。
林平边正在帮宋玲扎头发,那手法非常娴熟,一看就是经常操作。
这就跟张无忌帮赵敏画眉一样,绝对是夫妻恩爱的典范。
要不怎么刘花花磨破了嘴皮子,也没能说服宋玲离这个林平边远一点。
两个人毫无自觉地在孔折桂和伍元卜面前秀恩爱,这一次刘花花没有再冷嘲热讽了,反而一本正经地指着宋玲的左边脑袋道:“这里落了一绺。”
林平边扭过头看,扑哧一笑,赶紧拆了重扎。
“花花,我听说你上次丧失潮自己跑出去了?”
宋玲看着镜子里的刘花花,劝道:“你别老跟田肥打架,一生气就往外跑,这次要不是田肥去救你,我就再也见不到你啦!”
“知道啦知道啦,我俩儿以后肯定相亲相爱的,你别操心了。”
孔折桂给伍元卜一个眼神,两人默契地继续盯着林平边扎头发。
“一会儿我要去参加一个会议,今天不能给你送行了。
虽然丧失潮刚过,但你也别太不注意,这附近的丧失依然不少,你要是想去南边儿的基地,也去军部看一下地形,千万别迷了路。”
宋玲非常不放心这个从小到大都迷迷糊糊的发小。
“我今天不走了。”
原定的计划是刘花花和田肥今天离开这个基地,去南边的安全区待两天,毕竟他们俩儿已经在这里停留了太久的时间。
但也就是二人离开的今天,林平边把宋玲打包送给了高层,现在亲手帮她扎头发的男人,一会儿也是亲手折断了她生命的翅膀。
林平边看了这二人一眼,有点儿担心。
但刘花花是火系异能者,田肥则是风系,二人异能都不是很强,之前林平边自己一打二轻轻松松,所以听见两人还要再待一天,林平边也没太在意。
不过,如果他见到昨天刘花花死里逃生时使用的异能强度,恐怕会改变这个想法。
原主的两个人只是普通异能者,但后来的孔折桂和伍元卜在经历过多次时空穿梭后,魂力增强,对异能的掌控程度要远远胜于常人。
哪怕是林平边使出全部力气,也未必是孔折桂一个人的对手。
“你那个会,让带家属不?”
孔折桂说服宋玲,“我也想听。”
“别胡闹,你还是个流动异能者呢,高层的想法怎么可能让你听。”
宋玲因为净化异能的关系,在这个基地中担任一个小高层的职务,托她的福,林平边担任了整个基地的护卫队队长,也是宋玲的贴身保镖。
“那你知道,今天开会的内容吗?”
“干嘛刨根问底的。”
刘花花从来对这些不感兴趣,怎么今天这么不依不饶,“我就是知道,也不能告诉你啊。
花花,其实凭你和田肥的能力,混到基地护卫队中也不是难事,为什么非要当流动异能者呢?”
“这你就不懂了。”
刘花花意有所指地看向林平边,“我要是加入了护卫队,不就抢了林队长的风头了?这种坑自己人的事儿,我才不干呢。”
“也不是不可以,但我和花花希望能多历练些,你们也发现,丧失的力量越发强大.现在能种的地已经不多。”
田肥说道:“你一个人就是累死,也净化不了全世界的土地,何况净化后的土地,还会被污染。”
宋玲叹口气,这个事实她也知道,但目前能缓解土地危机的只有她一个人,虽然他们基地的粮食不愁吃,但丧尸的数量还在急剧攀升,总有一天,土地的污染速度将超过她的净化速度,别说种地了,地下水都会枯竭。
“我之前听说这次开会就是研究土地污染的问题。”
宋玲起身,披了个外套,她身子不太好,上一次使用异能过度,导致现在还体虚。
“那我们就在会议室外等你。”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