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周华山找到王雪媚,也没有说别的,就说他跟王春香不合适。
这把王雪媚气得半死,心想我妹妹哪里不好了?
漂漂亮亮的一个黄花大闺女不说,我还答应借钱给你们建房子,你们家居然这样嫌弃她,到时候我要帮她找个比你好十倍百倍的给你看看。
苏青桐听到母亲这么说也就死心了,心想这还真是要靠缘分,没有缘分的两个人是怎么都拉拢不到一块。
第二天,周华山就没有再来苏家做事,据说过几天要跟同学去城里的建筑工地上工,他这个决定也是不想跟王春香有任何牵绊的意思。
王春香有些伤感,情绪一直不好,但也没有离开苏家。
毕竟之前答应帮王雪媚煮饭,总要帮一段时间才像样。
这个时候,雪满爷就粉墨登场了。
跟前世一样,雪满爷神秘兮兮的把王春香叫到一边,偷偷的从衣袋子里边掏出好几把瓜子花生塞到她手上说:“吃吧,吃吧,别不好意思,我可是你父亲的老朋友了。”
王春香的手上都是雪满爷掏给她的瓜子花生,表情有些尴尬,这让她怎么吃?而且,她对面前这个热情的老头子感到莫名其妙,她并不认识他。
雪满爷还一个劲的催她吃,吃,吃。
她心想,你倒是快点走开啊,你不走开我怎么好意思吃?
偏偏雪满爷谈兴正浓,根本没有打算离开。
他神秘兮兮的说:“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跟你爹认识的时候,你才这么一点高。”
雪满爷的手在腰的地方比了比说:“我那个时候去你们那边贩卖猪仔,没有地方住,就每天一斤二两米在你们家里搭餐。”
王春香想了想,好像记忆中是有一个贩卖猪仔的人在她家里住过几天,就笑着说:“好像有些印象。”
雪满爷笑眯眯的说:“你现在记起来了?那个时候你母亲过世得早,你爹又当爹又当妈真不容易,我记得你当时吵着要一件新衣服,你爹拿不出钱来,就卖掉了家里的三只鸡给你缝了一套红底起花的棉袄带罩衣,你当时宝贝得不得了,你哥哥烧火的时候不小心给你戳了一个洞,你在家里哭了三天三夜,看见你哥一次就打他一次,当时可厉害了。”
王春香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小时候的事情被人翻出来说,尴尬的同时又有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
雪满爷的脸上不知不觉的带了些期待说:“我那个时候经常跟你爹喝酒,他瘾大,酒量却不行,喝醉了就喜欢吹牛,当时还信誓旦旦的说过,等你长大了就给我家做儿媳,只是这些年来我再没有到你们那边贩卖过猪仔了,平时也不常去,就这样慢慢的疏远了。”
王春香顿时红了脸,也就知道了雪満爷的目的,这是想要她做儿媳妇。
雪満爷说了一些往事后就走了。
雪满爷走后。
王雪媚就对王春香说:“雪満爷想把你说给他的大儿子郭毅斌,他们家的情况一般,住在马路边上,在家里给儿子开了一家修钟表的店子,平时还卖煤,虽然没有建新房子,不过存足了娶儿媳妇的钱,就看你的意思,要不要去他家里看看。”
王春香正经历着周华山拒亲的打击,如今郭家求着她嫁进门,心里就先温暖了。
后来又想,郭毅斌有一门手艺,将来的日子也不会难过,就答应先见一面。
苏青桐暗暗的在心里叹口气。
春香姨这辈子终究还是要嫁给郭毅斌。
前世两人过得磕磕碰碰,后来膝下有一儿一女,虽然不见得多幸福,但也相伴到老。
说不得这就是她的姻缘,只可惜郭毅斌实在是配不上春香姨。
她实在忍不住插嘴说:“春香姨,郭毅斌家的条件暂时看着还不错,但他给不了你更好的生活,他的手艺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被淘汰,到时候没有钟表修了,就他那小身胚种田会很辛苦,你想要把家庭搞起来很难,如果你只想找个婆家嫁人的话,我就不说什么了,如果你想将来生活得好,还是再等等吧。”
王春香就愣了愣,居然觉得苏青桐的话很有道理。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