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晨曦坐在沙发上,看着姜钰离开,心里百感交集。
她好像明白温湉不喜欢陈洛初老师的原因了,一个女孩子,总是看不惯跟自己男朋友走得近的女生。
陈洛初并没有在姜钰的事情上浪费多少时间,而是重新换了床单,晚上叶晨曦跟她睡在一块,只觉得陈洛初身上很好闻,让人很安心,被人照顾的感觉让她心里暖洋洋的。
“老师,我其实见到你的第一面就好喜欢你,好奇怪哦。”
叶晨曦缩在陈洛初身侧,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你也是个好孩子。”
陈洛初说。
“老师,刚才对不起,是我没有拦住温湉前男友,让他进了你房间。”
叶晨曦自责道。
陈洛初宽慰了她两句,按姜钰的个性,真要做什么,是没有人能挡得住他的。
除非是他自己愿意服软,叶晨曦显然没有那个本事。
差不多过了两天,叶晨曦好的差不多了,也就不再叨唠陈洛初,回了学校。
离开之前她郑重说:“老师,以后要是有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我肯定想尽办法替你办到。”
陈洛初笑着看她,诚然自己不图回报,但对方有颗感恩之心总是好事。
叶晨曦这一走,顾泽元就能没什么顾及的过来找她了。
两个人商量了下出国玩的事情,不过也得等签证下来。
顾泽元想起姜钰的事情,问陈洛初说:“那个小姑娘真的把姜钰给甩了啊?”
“嗯。”
“甩得好。”
顾泽元几乎要拍手叫绝,“你看这就是现世报,他对你那么无情,现在还不是跟你当初落得个一样的下场。”
陈洛初没有跟他一起叫好,只是想起姜母居然一连几天没有找过自己。
按照惯例来说,她应该是最坐不住的那个。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情不解决,陈洛初就总感觉心里有事。
再三考虑,还是决定见一趟姜母。
姜母看到她,也只是重重的叹了口气,说:“絮絮,你们的事情阿姨也不再发表意见了,你们自己看着怎么解决就行。
就是总想着撮合你们,结果事情越弄越乱。”
她那时候就不该让陈洛初帮忙找人。
陈洛初平静的说:“阿姨,给我一笔钱就行。
我不会觉得这是羞辱,也不是为了让你们安心,我就是的的确确想要钱。”
姜母有些迟疑的说:“阿钰那边,这回是同意结婚了的......”
“我就只想要钱。”
陈洛初抬了下嘴角,态度鉴定。
“唉,你要乐意要钱啊,阿姨就给。”
姜母怜爱的看着她,她越发觉得陈洛初这孩子性子好了,这种事情毕竟吃亏,完全可以闹一闹,可她一点都不得寸进尺。
陈洛初笑着陪姜母说了会儿话,就起身告别了。
姜家,她以后恐怕是不会再来了。
姜母是在晚上九点到的医院。
在看到姜钰时,就把陈洛初来找自己的事情说了一遍,有些感慨的说:“这次你不用再担心了,她半点跟你结婚的意思都没有。
要是...要是你能把那位找回来,那就尽快结婚吧,妈以后再也不挑剔你的婚事了。”
这两天姜钰住院,可把她给吓坏了。
大前天晚上也不知道从哪里回来,整个人高烧不退。
显然是前几天喝酒导致免疫力下降,喝出毛病来了。
烧到昏迷她真是从来没见过,医生都说可能有危险。
姜母就这么一个儿子,这一病,她就一切都想开了。
自己儿子为了那一个女人都魔怔成什么样了,本来她同意温湉归同意温湉,但多少打心眼里还是不满意的,现在她绝对愿意打心底接受温湉。
有什么不会的地方,她也可以自己动手教,别人瞧不上温湉,她就替她出头。
“你这么优秀,不怕追不回温湉,她分明对你是有感情的,只是有些敏感而已。”
姜母道,“帮她父母做个生意,有点钱了,就会有底气起来的。”
姜钰整个人却非常安静,半天后问:“陈洛初说要多少钱?”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