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九章:一个不留。
西北方,两百公里处,一片嘈杂,如果从天空向下看去,你会发现,在空旷的陆地上,密密麻麻的站着大约五百多人。
他们每人脚下都踩踏着或红色,或橙色,或黄色的武环,整齐的站在雨中,看着前方。
而在空中三个散发出磅礴元力的人凌空而立,其中一人,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光头;手中拿着一根手臂粗细的铁棍,在他的脚下,踩踏着二个绿色的武环,显示出他二环武灵的强悍境界。
另外一人,穿着一身劲装,手中拿着一柄赤红色的佣兵大剑,嘴角挂着自信的微笑,脚下踏着三个绿色的武环,与刚才一人不同的是,他的身边布满了雾气,这些雾气并不是由他自己散发出来的,而是因为他周围的温度非常高,将落下的雨水瞬间蒸发掉了。
在他俩身前,一名元力波动比任何人都要强的中年男子负手而立,他长着一脸的络腮胡子,精干的短发,脸上有三道深深的爪痕,猜测应该是与魔兽争斗的时候被抓伤的。
在他的脚下,一个与众不同的青色武环闪烁着璀璨的光芒,雄浑的元力在他的周围撑起了一个护罩,外界的雨水在离他还有一米左右的时候,纷纷避让,一对巨大的白色元力双翼从他的背后延伸出来,缓缓的煽动着…武王强者!
根据武者的境界,武灵的时候便可以控制元力,让自己能够凌空而立,拥有比较低等的飞行能力,速度较慢不说,还非常消耗元力。
但,当武者达到武王境界后,身体里便会多出一个翔空气旋,这气旋会凝聚在武者的背部,施展凌空的时候会由元力凝聚出一对巨大的元力羽翼,这羽翼不但不消耗丹田内的元力,而且还拥有非常快的飞行速度,每次使用时,背部的翔空气旋便会自行吸纳天地元气补充飞行时需求的元力,达到永动的特性。
而这凝聚出元力羽翼的武王强者,便是莫林佣兵团的团长,武王莫林。
“莫大哥,那东西已经被我们层层包围了起来,现在该怎么做?”
那手拿巨棍的光头男子大声问道。
莫林微微一笑,看着下方被武者层层围起来的日月仙灵,道:“我莫林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老三,我敢肯定,这东西绝对不一般,说不定就是一种形成灵智的天材地宝。”
“嘿嘿。”
那光头男子憨厚一笑,用手摸了摸光头,“那莫大哥,到时候也给我们分一点,让我们尝尝鲜。”
赤红大剑的武者不屑的看了一眼光头,骂道:“臭光头,我可不想跟你一样,只知道吃。”
光头大为不爽,转头怒视手拿赤色巨剑的劲装男子,吼道:“夏炎,别以为你是老二你就能拽,有本事过来吃我一棍子,看是你的火属性厉害,还是我的铁棍更强。”
“切,谁跟你这秃毛驴打。”
名为夏炎的男子撇了撇嘴。
虽然他每次以火属性占据点优势,但是如果真的跟这蛮牛打,自己绝对不好受,那根铁棍可是有几千斤的重量,砸一下还不得把人砸死。
“哼,胆小鬼。”
光头不轻蔑的看了夏炎一眼,将铁棍背在了背上。
“唉,你们俩啊…好了,我们还是下去看看那小东西吧。”
莫林看着这俩兄弟,苦笑着摇了摇头,挥动着元力羽翼,轻身飘了下去。
夏炎和光头互相哼了一声,也跟着莫林落了下去。
“呜…呼呼…”
刚一下来,莫林便听到了一个极度微弱的呜鸣声,一滴红蓝相间的小水滴靠着一棵巨树,大口的喘息着,这水滴正是与沐辰分别的日月仙灵,为了寻找沐辰,它一边隐藏着自己的气息,一边不断的沿着沐辰的气息飞去,一天,两天,它几乎都是在外界度过,曾经遇到过魔兽,遇到过人类武者,但是都被它巧妙的躲过。
可就在昨天,它必经的一条路上出现了一个正在和魔兽搏杀的佣兵团。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