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章 chapter20(第3页)

裴绍勤见状,自然是跟了去。

卧室里很香,母女俩一起布置的,虽然房间不大,但是很温馨。

小孩子白天累着了,这会儿睡得可沉了,房间里极为安静,隐约还可以听见小孩子轻微的鼻鼾声。

裴绍勤轻步走到床边,坐下来,看着安安静静睡觉的女儿,嘴角不自觉挑起笑意来。

怕把小丫头吵醒,没有敢呆太长时间,只略微坐了会儿,在她脸颊上亲了亲,就离开了。

~

裴绍勤离开后,庄菀没有立即歇下,想着明天要跟周夫人见面,她总得拿出像样的礼物来才行。

毕竟,贝贝在学校对甜甜很照顾,而且,她也希望以后在学校贝贝能够一直跟甜甜好,带着她玩儿。

贝贝那个孩子,性子活泼为人大方,小小年纪就看得出来很仗义很懂事,跟这样的小姑娘做朋友,她很放心。

昨天在幼儿园门口遇到贝贝的时候,她就答应过,要给贝贝做一件衣裳。

本来还有些时间可以慢慢设计慢慢做,只是现在她需要立即把这份礼物送出去,所以,只能选择把给女儿做了一半的衣裳改了改,改成贝贝的尺寸,明天作为礼物送给小孩子。

她也知道,像那样的豪门千金,身上穿的衣裳肯定都是世界大牌,不过她做的衣裳虽不是大牌,但是却是自己精心设计出来的,她也有那么点信心,贝贝会喜欢。

熬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钟,庄菀才算满意收工了。

眼睛酸胀,却是没有时间再睡觉了,庄菀起身,站到工作室窗前,拉开窗帘,开了半扇窗户。

窗户才打开,她目光就定定落在了楼下的那辆香槟金的莎玛拉蒂上,呆呆愣了足有一分钟。

她不确定,是他昨晚离开后又回来了,还是他压根就没有离开过。

裴绍勤压根就没有离开过,本来上了车,是打算等卧室的灯熄了、等她们母女都睡下了,他再离开的。

后来发现卧室灯灭了,另外一个小房间的灯却一直亮着,他就猜到,她要熬夜干活了。

她辛苦熬夜,他说了她也不会听,他索性就陪她一起熬着。

他没有觉得时间难捱,反而守在她们娘儿俩身边,让他觉得很温暖幸福。

终于,她愿意跟自己说心里话了,她不但不再痛恨排斥自己,她甚至还愿意让甜甜认自己。

她就是这么善良,永远都那么善良。

裴绍勤一整夜目光都落在二楼那扇小窗户上,庄菀开窗户,他自然是看到了。

冬天天亮得晚,六点钟天幕还是浓黑色的,道路两旁的路灯也很昏暗。

所以,庄菀就算看得见车子,也看不见车子里人的表情。

她关了窗户,下了楼来。

而楼下,裴绍勤已经下车,站在道路边上的路灯下等她。

见她只穿了睡衣就出来,裴绍勤浓眉轻蹙,而后迅速脱了外套披在她身上。

“你一夜都没有走?”

庄菀其实也不觉得冷,冬天的睡衣,自然很厚实,她望着他,走得近了,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有淡淡的烟草味,应该是没洗澡的,所以肯定是没有离开过。

裴绍勤垂眸看着她说:“没见你灯关过,所以一直没有走。”

“一会儿甜甜要醒了,我得做早饭,你上来吧。”

庄菀声音依旧淡淡的,说罢,转身先上楼去了。

两人一前一后才进屋,就见甜甜揉着眼睛从卧室出来,小姑娘只穿着身浅紫色的薄睡衣,还没有睡醒呢,就在找妈妈。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