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二章 妖孽(第2页)

那孩童神色冷漠,脸上露出不可一世的神态,恍如一名高高在上的主宰,掌控一切。

他双手不断的掐动道印,驱动着那三足金乌扑腾飞舞,源源不绝的射落金色剑雨,将整个苍穹斩的支离破碎。

“真是变态,这么小的年纪,便有如此无穷的战力,如果让他成长起来,还有谁能够制得住他?”

李昊浑身一震,笼罩在璀璨星河之中,将所有剑雨都驱散在外,望着那被金色圣火所包裹,恍如一尊无敌天神般的孩童,脸色微变。

这还只是陆炳的弟弟,纯粹的人族之身,并不是真正的金乌,便如此摄人,那头夺舍重生的妖魔该有多么变态?

“辱我哥哥,我要把你烧成灰烬,魂飞魄散!”

那孩童冲着李昊大叫。

“呼!”

黄金火焰更加强盛,那头展翅的三足金乌高高昂首,立身在一枚巨大火球中,宛如一轮金色的太阳,横立苍穹,释放出席卷天地的恐怖力量,朝着李昊压落下来。

“金乌裂天!”

孩童手捏金乌天印,操控这那三足金乌从天而降,露出冷漠无情的神色,召唤出无穷无尽金色的火海,想要将李昊彻底焚成灰烬。

这是一种玄奥强大的秘术,化身出三足金乌真身,沟通苍穹中的太阳之力,垂落下无尽的太阳精火,足可以将世间一切焚毁,恐怖绝伦,没有什么能够抵抗。

“哼,真是被你哥给宠坏了。

抓了你,逼迫你那倒霉哥哥现身!”

李昊冷哼一声,忽然迎身跃起,径直冲入那太阳真火中,朝着三足金乌撞去。

“呖!”

他双臂横展,刹那间身后有一片宇宙星空出现,点点灵光乍现,缭绕出灿灿光辉,如同漫天星斗闪烁,演化出一座星河的模样,变幻莫测。

绚烂耀眼的星光从那星河中流转而出,汇聚在李昊身躯上,将他映射的恍如一尊银甲战神,背负苍穹,掌控星辰,俯视天地万物。

与此同时,他双手用力,狠狠抓住那头三足金乌双翅,用力一扯,一下子将那遮天金翅扯断,垂落下千万道金色剑雨,非常霸道。

“你哥是头老妖魔,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小年纪便如此霸道,视他人性命如草芥,长大了也是一个孽障!”

李昊神色冷漠,拳头捏起,无尽精气缭绕,快速显化出一层浩瀚苍穹,有一座座模糊的天宫殿宇浮现,又有阵阵大道天音缭绕,充满了玄奥而神秘的气息,镇压一切。

“噗!”

那头三足金乌发出一声悲惨的哀鸣声,被他一拳头砸碎脑袋,刹那间被强大的力量震碎,化成点点火焰迸溅,转瞬间消散一空。

“你,怎么可能!”

那孩童眼看着三组金乌被砸的粉碎,脸上顿时露出震惊,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他遥遥望着李昊,紧张瞧着他背后不断旋转交织的星空,神色变得凝重。

他额头青筋突起,陡然变得狰狞凶厉,双手再次结印,身上流转出磅礴神力,源源不断的汇聚在一起,将整座山脉都笼罩起来,化作一座金色的火海。

三足金乌再现。

漫天火海中,突然升起一十颗硕大火球,快速冲天而去。

那火球中魔焰翻滚,火浪袭人,将苍穹都焚烧的干涸开裂,露出一片又一片黑色裂缝。

“呖!”

一声声长鸣声此起彼伏,一头头三足金乌从火球中钻出,个个都有几十米大小,排列在天宇中,双翅横展,将整个天地都遮挡的严严实实。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