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车上,周海珍带来的幼师直接接管了三宝,给他塞了很多新奇玩具,三宝的注意力一下就被吸引了过去,他此时早就将他的‘娘娘’抛在了脑后。
周海珍则一把抱住我,上下的打量了一番后,盯着我青白的脸顿时眼圈猩红,担心的问,“妮妮,你还可以吗?”
我忍隐着自己的情绪,用力的点点头,没敢开口,一旦开口,我就得崩溃。
其实,只是刚才的一系列操作,我已经感觉精疲力尽了,身体颤的不行,心跳的我有些上不来气。
此时的我,大有死里逃生成功逃出的感觉。
周海珍心领神会的将我拥进怀里,轻抚着我的后背,也没有说话。
我缓解了一会,才感觉呼吸顺畅了许多,这时我才发现,给我们开车的,正是前天进我家检修电路的工人。
周海珍见我看他,忙给我介绍到,“这位是魏青川的表弟,沈括。
妮妮,这可是业内知名的私家侦探!”
沈括从视后镜看了我一眼,嘴角上扬,邪肆的一笑,我顿时脸红。
我有点震惊的看向沈括,冲他点点头,看到他,就想起他接过那个装药汁的TT时的表情,简直是社死现场。
没想到他竟然是私家侦探,难怪反应那么机灵。
“谢谢你,沈先生!”
虽然尴尬,我还是由衷的说了句感谢的话。
“免了,谁让你是我表哥的同学呢?再说了,周大小姐安排的事情,我哪敢不遵命,我也是靠周大小姐混饭吃的!”
没想到,沈括倒是个很贫嘴的。
周海珍挑眉一笑,调侃了一句,“算你小子有良心!”
“不敢跟你耍片刀啊,你是真大爷呀!
关键是我受不了你的夺命连环扣,一分钟消停都不给,我到是想没良心,成吗?”
沈括抱怨道。
周海珍也不理会沈括的吐槽,收起表情,一本正经的跟我简单的介绍了她的安排。
还说沈括已经查到了邓佳哲那几天的去向,确实是去了苏城,并在苏城呆了三天,这三天都在我父母的家中。
我虽然已经听邓佳哲跟我说了这件事,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再听,还是微微的蹙眉。
周海珍马上补充到,“而且,我爸给我打电话也说了这事,他说他们还在一起吃了饭。
我爸还对邓佳哲赞不绝口,简直是羡慕嫉妒恨,说邓佳哲这次去,还给老两口找了个保姆!”
“保姆!”
我喃喃的念叨了一句,心里莫名一跳。
然后看向周海珍直接开口道,“海珍,我总有一种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病了这么久,他怎么突然会去苏城?”
周海珍当即顺着我的思路说下去,“你的意思是……深查?”
我们两个四目相对,我问她,“你最近有没有时间,能不能回去一趟苏城?”
“你是说,我回家探亲,顺便去看看你父母!”
周海珍心领神会的说。
“是的!”
我赞许的点头,这就是我跟周海珍的默契之处,然后我告诉周海珍,“邓佳哲说,是怕我爸妈操心,说我去国外散心了,顺便在那里做心里治疗!”
“我去……他都特么的把你治成这样了你也信?”
周海珍不屑的冷嗤一声,差点爆粗口。
“所以,我想让你回去一趟!”
我跟了一句。
沈括又从视后镜中看了我一眼。
周海珍毫不犹豫的应了一句,“成!”
车子一路狂飙驶进二院的急诊,沈括与那名幼师留在了车里照看三宝,周海珍带着我直奔医生办公室,那里已经有人在等待我们了。
也不知道周海珍究竟有多大的能量,竟然搬出了院长亲自陪同。
所以我的检查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没有任何等待,全程下来只用了不到二个小时。
但是最终的检查结果还得等待综合数据出来后的会诊报告。
为了防止赵明贞那边有纰漏,周海珍与那位院长交代了几句,我们没有在医院多停留,准备返回。
我跟周海珍刚刚踏入电梯,对面的走廊里走出了几个男人,直奔电梯而来,当我的目光看过去的一刹那,顿时惊的头皮发麻……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