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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孚写完这首《见与不见》之后,在凌静苏还在愣神之际,又对她无比温柔地说道:“这样的回信如何?”
凌静苏本就是骨子里有些文艺的女子,否则她也不会搞出文学杂志《红蔷薇》,而之前她对王德孚第一次有了特别的印象,就是因为他那首送给她的《雨巷》,当然,小说《情与性》中的那些现代诗,亦让她欣赏不已。
反正在凌静苏眼中,王德孚那就是当世最为优秀的现代诗诗人之一,只可惜他似乎没有通过自己诗作出名的想法,可能在他眼中,诗词就是小道?
可不管怎样,对凌静苏来说,王德孚的诗才都是她非常欣赏的地方,她就是觉得会写诗的男人特别浪漫!
此刻,凌静苏看着这首《见与不见》,可以说是越看越喜欢,整个人都好像已经酥酥麻麻的了,像是完全被击中了心灵,而这样符合她心意的情诗,简直比之前的《雨巷》,都还要让她沉醉。
她一下子又投入王德孚的怀中,也没有再说一句话,仿佛就像诗中所写的那样“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只觉得这一刻她就是最幸福的女人,因为王德孚已经用这首诗,表达了他的心意。
她认为这首诗是表达了王德孚对她的感情,永远不会因为时间、空间以及她的态度而改变,不管她怎样,反正他永远对她不离不弃……
实际上哪里是这回事,分明就是王德孚并不在乎感情这回事,所以他才能做到这样淡定、佛系,不管她爱不爱,反正他都是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她。
他的行为举动,永远会让女孩觉得他是在乎她的,他做得很完美,可是他的心,根本就不会为一个女人而动。
王德孚见到凌静苏这样的反应,他当然也很开心,他觉得和女人相处,最重要的就是让对方开心,这样的话,他便也开心了,所以他是非常讨厌那种爱得死去、各种相爱相杀的相处模式的。
两个人都享受在一起的轻松愉悦,不要搞得那么沉重、疲倦,这才是最完美的相处方式呐。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两人都不真正动情,否则本来的轻松愉悦,就会变得渐渐沉重。
越是动情,越会产生独占欲,越会在意对方的是否专一,矛盾就此产生。
爱情,让这一切都变得沉重。
王德孚永远也不会被爱情所魅惑,那实在有违他追求开心、快乐、愉悦的人生信条。
“这样的回信,喜欢吗?”
王德孚直视凌静苏的眼眸,面带笑意的询问道。
凌静苏被这样的直视搞得脸红心跳,她微微侧过脸去,只是弱弱地回应了一句:“喜欢。”
可能谁都无法想象,那个在人前高冷强气、凛然不可侵犯的总编大人,会在她手下的作者怀中如同小女人一般。
接下来两人享用了一顿非常腻歪的晚餐,因为只有他们两人用餐,所以他们就互相喂食,最后甚至还嘴对嘴地喂水果,还好没人看到,否则实在太辣眼睛了。
明明凌静苏是想要在饭局上和王德孚说正事的,然而她却沉溺于与王德孚之间的甜蜜互动之中,早就将那些正事忘光了。
此刻的她,所拥有的快乐,不知道是王德孚的多少倍,因为是她先动情了,动情的人获得心爱对象的反馈之后,那种幸福感,可不是不动情的人可以相比的。
她享受到了初恋的美好,这确确实实是她第一次主动喜欢一个男人。
两人吃完饭后,凌静苏当然就邀请王德孚去她的家,理由依旧冠冕堂皇,腻歪完了,自然就该讨论正事了。
结果两人坐人力车来到凌静苏的家门口时,竟然遇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原来这位不速之客,竟然是来挽回自己的“爱情”
的,他是之前凌静苏的“对象”
,自认为是凌静苏的男友,实际上在凌静苏眼中,就是个备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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