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七章 我就拿点纪念品(第2页)

褚俊气愤不已,正要开口,就见傅景天等人拱了拱手,告别几人,离开了。

大家都明白,林峰实力不凡,如今重要的是造化,何苦浪费时间在这上面,飞瀑的成果虽然已经消失了,但还有诸多小地方,有一探的价值。

林峰一抱膀子道:“怎么着,还要打吗?”

现场就三人,林峰一人已经够难缠的了,还有一个叶诗在,褚俊也不是傻子,顿时面色一沉,离开此地再说。

叶诗有些担忧的询问道:“不要紧吧,他好像很生气!”

林峰笑道:“不要紧,他的目标是我,待会出去之后,我们就分开了,我会吸引他目光的!”

叶诗哦了一声,然后才靠近林峰,按照两人协议,叶诗所获得的东西得给林峰一份。

她小嘴微张靠近林峰耳朵,稚嫩的身体不经意的靠在林峰身上,惹来一阵涟漪,林峰好歹也是个男人,虽然年龄还小着。

叶诗口吐芬芳气息,气息带着暖气,划过耳畔,带来一阵异样感觉,林峰整个人都要抽抽的模样。

叶诗所感悟出来的是一篇心法,属人品层次,虽说只有人品,但在飞瀑中还是不一般,比起一般流传的自然好上几分。

林峰拿练气要领一比较,顿时高下立分,练气要领全篇才一百六十多个字,而这片气虚心经却有三百余字,更显得高端大气。

要是外人知道林峰评判一篇心法好不好的原则是字数多不多,估计十成十的人都会竖起中指,鄙视一番。

口述完毕,叶诗红着脸蛋道:“谢谢!”

要知道她只是陌上峰的普通弟子,这篇心经比起练气要领高上不少,有此心经相助,她灵台境修建灵台的层次说不定能高上一些。

要知道,练气入灵台,修建灵台的层次一般分为三层,六层,九层,若是以前的她估计只能修建三层灵台,六层的几率不大,但有这篇心经的话,修炼六层的机会要大上不少的。

林峰才是坏坏笑道:“哪里,哪里,我才要说声谢谢!”

呵气如兰,稚嫩的身子,这都是诸般享受,如果不是叶诗,自己也不过是走个过场,哪里能有所收获,说到底还是互惠互利。

说完林峰嘱咐道:“我先出去,估计那小子在下面等着我呢,你待在这里,等我们离开了,你再下去!”

叶诗点了点头,虽说她很想帮忙,但自己不过普通弟子,跟林峰他们一比,差距太大,胡乱出手,别帮不了忙,反而添了麻烦。

林峰告别叶诗,纵身一跃,出了洞口,空中一道霞光闪过,托着林峰的身子缓缓降落。

真是劳模,包接包送包福利,林峰不禁赞了一声。

“师兄,那小子来了!”

“围起来,别让他跑了!”

刚一站定身子,百十来个弟子就已经围了过来,褚俊一马当先,冷笑着看着林峰道:“留下宝葫芦,从大爷我裤裆里钻过去,从今以后见了我都要叫我一声爷爷,我就放过你,否则的话!”

林峰好笑道:“你想让我叫你什么?”

褚俊凶横道:“叫爷爷!”

林峰冷笑道:“孙子,我他妈怎么没把你老子射墙上呢!”

四周围观的弟子闻言,顿时哈哈大笑,傅景天等人并未离开,而是远远观看,闻言也不由一笑。

凌波仙子面色沉静的啐了一口,脸蛋有些微红。

褚俊杀气滔天,怒喝道:“你找死!”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超级兵王在都市

超级兵王在都市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婚迷心窍,宋先生的私藏爱妻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修仙大霸主

修仙大霸主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九零年代白富美

九零年代白富美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是一具尸体

我是一具尸体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怂人爱修仙

怂人爱修仙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