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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是连绵不绝的青山,和一块一块白色的墓碑。
那是在她爸爸下葬时,我们一起的合影。
还有一张南湘和顾里合力把唐宛如压在沙发上殴打她的照片。
拍照人是我,我在旁边记录下了这一精彩的时刻。
那天南湘在下晚自习之后,在学校后门买了份宵夜,结果回来的路上,在转角,遇见了一个骑自行车的暴露狂。
他才艺惊人,身怀绝技,面露淫笑单手骑车而过——当然,另外一只手在忙着掏东西。
南湘惊魂未定地回到宿舍,窝在沙发上,我帮她拿了条毯子,顾里帮她倒了杯热水,安慰她:“你应该这么想,辩证地看,这件事情其实侧面证明了你浓郁的女性荷尔蒙吸引力,否则,他干吗不去对着卖麻辣烫的那个陕西来的大妈掏东西呢。”
这时,唐宛如体贴地飘过来,刷地从怀里掏出一个条状物:“来,南湘,吃一根香蕉压压惊。”
于是,南湘尖叫一声之后,和顾里一起扑过去,开始揍她。
最后一张照片很大很大,被装裱在一个咖啡色橡木的镜框里。
照片上,我们四个人穿着学士服戴着学士帽,在夏日明晃晃的毒辣阳光里,站在学校图书馆前那个全国闻名的巨大台阶上——当全国开始风靡《GossipGirl》的时候,无数女高中生女大学生都一窝蜂地模仿着Blair坐在楼梯上喝酸奶时,我们都只是拈花一笑,因为我们从一进大学开始,就每天坐在这个巨大的台阶上聊天、发呆、看书、看男人了,只不过我们喝的不是酸奶,我们喝的是豆浆。
照片里面,唐宛如一如既往笑得满脸皱纹,鼻孔朝天,如果下起雨她就能窒息。
我买来送给她的那双墨蓝色球鞋,已经被她洗成了酱紫色,此刻正从学士袍下面露出来;南湘的身材就算是裹着学士袍,也依然前凸后翘,纤纤一握,她的笑靥依然弥漫着浓郁的美艳,她的头发、眉眼、睫毛、瞳孔都仿佛带着水墨画晕开后的朦胧,黑得彻底,黑得动人。
而我则看起来有点傻,刘海被风吹缺了个口,帽子在头上看起来摇摇欲坠,我手里拿着一杯挂满了水珠的星巴克星冰乐。
而顾里,她的表情永远都是一贯的不耐烦,嘴唇微微翘着,有一种混合着高傲和美艳的生人勿近感,她眼睛里含着几颗冷冷的星光,仿佛她刚刚被人从冰箱里叫出来。
在这张照片的下面,唐宛如写了一行字: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
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
我想他说得很对,但是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它的镰刀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
十年之后,我们一定还可以拍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
我毫不怀疑。
我承认,我被这些照片、这些旧物、这些封存在琥珀里的旧时光,拉进了一片酸涩之海。
我仰面朝天地漂浮在泛着白花花盐粒的水面上,感觉身下躺着一整座巨大的泪池。
我们彼此都没有说话,只是缓慢地抚摸着那一张张照片,一件件旧东西。
不时有人会掺和进来,说一些突然想起的故事,好笑的,难过的,尴尬的,幸福的。
所有凝固的时间又重新融化成水,仿佛春天到来时,孤傲了一整个冬天的山顶冰雪,终于露出了柔美的微笑,它们化身成丝滑的绸缎,冲刷下山谷,抚摸过一寸一寸森林的肌理。
我对顾里的怨恨,就在这些融化的时光之水里,被冲刷得一干二净。
只剩下一些淡淡的惆怅,这些惆怅来源于我对自己的思考:毕业后的这些日子,我们都怎么了。
等收拾完那箱“最美好的时光”
之后,天已经暗了下来。
顾里把消毒大褂一脱,露出她身上的驼色细山羊绒连衣裙,我想起来了,这是最新的Valentino秋冬款样衣,是《M.E》借来拍照的,我之前还签过签收确认单。
果然,她又堂而皇之地把赃物穿在了身上。
她把手套和安全帽一脱,潇洒地挥挥手:“走吧,我请大家吃饭,为了庆祝唐宛如搬家成功,也为了庆祝我们最好的时光。
唐宛如,你想吃什么?”
我一听到顾里说出这句话,我就慌了。
要知道,我们几个以前一起出去吃饭,一般都是顾里做选择,她是我们这个群体里面当之无愧的阿尔法狗,其次,就是南湘,她是我们的二当家。
仅有几次唐宛如做出的决定,都让我们恨不得把自己塞回娘胎里面重新出生一次。
比如去年的万圣节,唐宛如执意要带我们去一个又洋气、又时尚、又好吃、又划算的餐厅。
结果呢,她带着我们去了她家小区后门外马路上的一个热炒店。
那个店小得只能放下两张桌子,我们几个再加上我们几个的男朋友,一进去,就瞬间把这个店塞满了,墙上贴满了波导和金立手机的广告海报,录音机里传来一阵一阵“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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