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重要求之下,之前如鱼得水的学习方式就有点性能不足了。
这才只是第一天三门主课的情况。
看课表,下午三门课:历史、政治、健康教育,除掉最后一科与三年后的中考无关,前两门还是占据了一定比分的。
孙莲前世虽然没上高中,但联考还是参加了的——当然她的成绩一塌糊涂,没有一所像样的高中会收她——她记得当时似乎没有分科,所有的主课副课都混在一起。
暑假时二表姐也提过,不管是政治历史生物地理,还是初二开始要学的物理化学,九门课统统都在中考的榜单上。
想要三年后升入一中的高中部,也就意味着并没有什么可以舍弃的副课,每一门都不能落下。
下午第一节课又是一场忙碌,同时也是一场笔记的灾难。
孙莲注意了一下周边同学,发现一半以上的学生已经专门拿了练习本做笔记了。
第二节课她拿出作业本暂时充当笔记本,一堂课发现不止照着板书抄写了一遍,本子里还记了各种上课时老师举出的事例。
一中的政治老师经验丰富,上课时就直接将知识点划分成不同类型,每种可能出现的题型、会关系到的时政内容都一一点名。
一堂课下来,临时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了三四页。
孙莲觉得自己大概找到了听课方式,但晚自习时拿出来复习才发现,已经有点弄不清知识点之间的主次关系了,甚至关联性也断断续续的。
看来新的道路还需要摸索。
孙莲有点烦躁地那笔杆戳自己的额头,似乎寄希望这样能点醒自己。
八点四十下晚自习后,孙莲去小卖部新买了一叠软皮笔记本,又买了一支四色圆珠笔,准备第二天在笔记的颜色上下点功夫,就像老师板书时也用不同颜色一样。
说起板书,孙莲有点感谢一中的黑板是上下两层式,而不是涂小那种砌在墙面上的单面黑板。
有几位老师板书的内容非常多,有时候要一边记下老师口述的内容,一边还要抄写板书,孙莲总恨不得自己能左右手同时开工。
还好老师写完一板后,就会把写满的黑板推上去而不是直接擦掉,这样就给她争取到一些空隙。
有时最后一板记不完,下课后还能再补充一点。
有这样感觉的学生不是她一个,因此二班的值日生总是临上课前才上去擦黑板,擦前还会大喊一声:“我擦啦——!”
好像黑板擦下不是上课的板书而是珍贵的艺术品,破坏前总带着一丝不安。
大多数情况下,这时总有一两个不和谐的尖叫传来:“啊啊,先擦上面那张,下面这个我还在抄!”
之类的。
一开始孙莲还以为全年级都是这样,直到周四下午体育课,她和班上的同学提前回教室。
走到楼梯口的三班,孙莲忍不住伸头看了眼,发现教代数的同样是本班的蒋老师,但两张黑板却只写满了一张,上面的内容也不像快班一样丰富多彩。
这才明白,为什么一二班叫快班。
到星期五,每本笔记本都被满满当当记了许多页。
不止孙莲,这时班里所有的学生都换上了笔记本。
有时老师也会特别提醒他们某段要记笔记,有时会特意提醒记在哪个要点的旁边。
这时孙莲就会换一种颜色的圆珠笔,在一边用细小的文字挤做一团写下要点。
她的笔记在班里属于数一数二详细的类型,有时晚自习时周围人还会借她的去誊抄。
薛小雪也是其中一员。
孙莲还特地比较过自己和薛小雪笔记之间的不同,她发现薛小雪的笔记本比她要清爽许多,看上去每一块都很规整。
但仔细看就会发现,她在课堂上记录的知识点并不如她一般详细,而是只记下大部分主要要点,剩下的细节就等下课后慢慢誊抄。
这样一来,笔记就被分成了课堂与课下两部分。
虽然有的关联点她也会用红圆珠笔画一条折线连上,但整体性和关联性还是削弱了许多。
薛小雪的笔记看起来好看,却不一定有自己的实用——孙莲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