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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还是等到两年后王桂香怀了孙莲,才去民政局补的结婚证。
因此王书宏若是好好和媳妇过日子,在当地人眼里也不算什么事情。
但王书宏虽然高中成绩本就是在混的水平,退学后却总觉得是王煜妈坏了自己的前程。
加上王老爷子当年过度溺爱,他自己年纪小又责任感淡薄,便天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对家里更是不上心。
王煜妈天天在外面上班挣钱,时间一长自然嫌弃起自己这个小丈夫,更是和打工认识的小老板好上了。
两个人都觉得对方对不起自己,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动起手来王煜妈也是巾帼不让须眉。
最后一场婚姻闹得两大家子都焦头烂额,终于在王煜六岁的时候离了婚。
王煜被法院判给父亲,但王书宏觉得自己结婚就是被坑,根本不想管这个便宜儿子。
从法院出来没多久,就卖了城里的房子,回头又将王煜送到了王老爷子家里,自己则拿着钱溜得不知所踪。
王煜亲爹混蛋,王煜妈也一样奇葩。
离婚后同样一次也没有回来看过儿子,虽在一个城市也如同人间蒸发。
过了几年,听说小老板在外省已经有了老婆,王煜妈便拖着行李去了外省,想必是打算大战正宫娘娘。
王煜双亲健在却过着父母双亡般的日子,虽然王老爷子王老太太都尽心尽力照顾孙子,家里其他儿女也帮忙支着劲,但总挡不住外人的风言风语。
时间长了,王煜似乎便认定了自己是没爹没妈的孩子,性格愈发内敛起来。
孙莲记得上一世王书宏偶尔回来,见到王煜,王煜也不愿意认他。
不止不认,似乎连见着一眼,都会觉得厌恶。
在很多人想象里,没爹妈的孩子多少缺少教养,或是容易在外面学坏。
尤其是王煜这种爷爷奶奶带大的独苗,加上一圈亲戚表面上宠着,总是容易长歪。
但王煜神奇的没有长歪,虽然学校成绩一塌糊涂,但为人处世却比大多村里散养的孩子都懂礼数。
也多亏王老爷子吸取了养儿子的失败经验,对孙子完全是另一套养法。
所以上一世孙莲还会嫉妒王煜受宠,这一世……呵呵,虽然自己以后也会爹不疼娘不爱,但至少现在,和这个爹娘都跟死了没差的表哥比,还算是泡在蜜罐子里的。
王煜一个人拿了大礼包显得更为腼腆。
孙莲正盯着胡秀,想着什么时候向二表姐请教作业,王煜便低着头走过来,轻声细语地问:“小莲你,看看喜欢吃什么?”
这便是要共享了。
孙莲想了想,拉住王煜向大姨身边穿碎花棉袄的少女走去。
小姑娘比王煜还要大,真是孙莲一早便心心念念的二表姐胡秀——王桂香大姐家的二女儿。
胡秀人如其名,长得眉清目秀,配上鼻梁上一副黑框眼镜更是显得斯文。
身上的碎花棉袄虽然陈旧,可能是大表姐的旧衣服,但却被她穿得干净利落。
长发用橡皮筋在脑后绑了简易马尾,随着她的动作一摆一摆。
“二表姐二表姐。”
孙莲把王煜往前推了推,“表哥说要带我们分大礼包,你要吃什么?”
“不好吧,小姨买给煜煜的。”
胡秀有些迟疑。
“没关系没关系,我一个人也吃不掉这么多。”
王煜忙摇头,说着便真的去屋里找剪刀去了。
小姐弟之间的客气没那么多门道,王煜愿意分享,胡秀便也顺其自然。
孙莲自打回了九岁,就觉得嘴巴止不住地馋,除了昨晚自己作到食欲不振,其他时候听见有东西吃都内心口水直流。
姐妹俩跟着王煜一起进了屋里,坐在条凳上看王煜拆大礼包。
等里面各色各样的小包装倒出来,三个人又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哪个最好吃。
“吃仙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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