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人类来说,我应该算是天生的恶人。
我想灭亡人类,仅仅是出于对“本心”
的回应,仅仅是因为我单纯的觉得我应该去征服,然后毁灭它。
我完全没有他们那些“对人性失望”
、“报复世界”
之类的理由,所以我既没有小仙女标配的玉玉症,也不值得别人同情。
人类已经统治了世界千千万万年,从学会使用火焰和制造武器开始,其他的物种就注定只能匍匐在人类脚下颤抖。
所以人类转而开始征服自然,想让地球,让宇宙也在人类的淫威下屈服,这是天经地义的。
然而,当最强大的生物也被弓弩甚至枪炮打至跪地,人类血脉中的暴戾就变得无处倾泻,最后找到了比动物更强大的生物身上——同类。
征服任何生物都像踩死蚂蚁一样无趣,那么,让和自己“生而平等”
,和自己一样强大的同类臣服,把他们肆意玩弄,自然就是最大的乐趣。
所以有钱有权的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对弱者压榨、凌辱,一方面要他们当耗材、搞生产,另一方面又设计出各种各样的特权对他们施以侮辱甚至予生予死。
弱者会痛恨这些事情,但当他们的反抗真正成功,他们自己也就变成了强者。
不出三代,新的权贵就会把旧日的一切重新招魂。
不要误会,我不是因为觉得人类对同类施以剥削、残害和奴役,才产生了绝望之心的。
那样的话我或许只是一个疯傻之人,算不得什么邪恶。
我只不过是把人类凌虐同胞的本能扩大了而已。
对我而言,让整个种族都像底层的弱者一样哀嚎,最后再亲手葬送这一切,才能填满我扭曲好斗的心。
人类社会的恶人已经够多了,但他们太肤浅,脱离不了低级趣味,甚至大部分都是在“为自己牟利”
之后,才会衍生出“凌驾于同类之上”
的快感。
这不好,这很下流,这不是高贵的恶,就像臭水沟里的老鼠一样令人作呕。
人类作为最高贵最强大的族群,也理所当然地应该拥有最强大最扭曲最高贵的邪恶:个体追求灭亡自己族群的邪恶。
人类已经把生物的力量做到了极点,所以本能里的暴戾才会无处宣泄。
自然的归自然,生物的归生物,既然已经到了尽头全无对手,那么自我毁灭也是强者的尊严和乐趣吧。
没必要把生物的本能用在小打小闹的压迫同类上,这只会让人类看起来更丑陋。
这就是我要把人类通通变成狗的缘由,很荒诞,也很无聊,但我实在找不到更带劲的人生目标了。
毕竟这个社会里,再怎么往上爬也只不过是奴役更多的人,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欺负同类获取快感。
如果我没有觉醒替身,那我可能觉得这很有趣;可我既然已经成为了比普通人类更高贵更强大的替身使者,那再追求这种快感就索然无味了。
只是天不遂人愿。
本来我的计划是一边寻找更大量的石狗面,一边把阶梯教派发扬光大,一旦达到阈值就让大量的人都戴上这个面具,引发一波恐慌。
然后我再以救世主的形象出现,以宗教的方式完成精神控制,进而让大家都戴上这东西。
至于那些不被蛊惑的最后的智者,我既不介意他们痛苦地看着人类灭亡,也不介意用我的替身送他们上路。
可惜,替身使者虽然稀有,但这世上人类基数实在太多,诞生的替身使者也就茫茫多。
而我虽然从全国各地找到了几百枚石狗面,但正如我幼时所见,除了石狗面之外,那种能把生物异化成蛇的“蛇鬼面”
也是存在的。
两者相加,很自然地也就诞生了使用蛇鬼面的邪恶替身使者组织:花园。
我不知道是不是石狗面只在拆那存在,而蛇鬼面只在蛮夷之地存在,所以才导致了花园只使用蛇鬼面,却不知道石狗面。
纵横都市的超级兵王,游走在白日黑夜的无敌强者...
9岁那年,她是母亲的拖油瓶,跟着母亲嫁到宋家,自此被冠上宋家的姓,改名宋禾。未来的人生里,她追着一个叫江止的男人跑。却不料在最无助的时刻撞上了一桩隐藏多年的秘密。十年的感情长跑,以失败告终。人生摇摇欲坠之际,她跌进了另一个男人怀里。宋华深,家族斗争中的上位者,心思深沉不苟言笑,玩转了那么多腥风血雨,却栽在了一个女...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天道之上唯有巨子。上古修仙界六十亿年为一个纪元,每个纪元到来,天地崩塌万物灭绝,只有仙界的巨子才能存活下来。是做任人宰割的凡俗蝼蚁,还是无法无天的修仙巨子?一个在世俗受人欺凌的小书僮,机缘巧合下迈入仙门,得到传承上古的无上的神器,从此走上一条雄霸仙界之路。从大荒南山的上古神兽无尽之海的广阔无限,到仙神界的巨子传说,他一路走过,诛仙弑神,铁血杀伐,最终成为可以掌控天道的仙界巨子。-----------------------------推荐炎哥新书长生秘录。httpwwwmotiecombook39987...
暗自吐槽了句终于可以摆脱农村生活了,结果就意外穿越到了几十年前的九零年代,成为了一名村姑。没有电脑没有无线网,更加没有高科技,只有家徒四壁。外加游手好闲的老爸,柔弱的老妈,还有憨直妹妹一双。林巧心想仰天长啸,最后决定,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她也要努力赚钱。最起码也要用上一台黑白电视机不是。最后钱是赚到了,只是,喂喂,那...
我割腕自杀,鲜血流尽成为干尸。尸身被葬进祖传铜棺,在阴历七月14出殡的那天,怪事穷出。半夜我以干尸之身醒来,全身肌体枯竭,只有鲜血才能够维持我肌体的鲜活。我以人的意志驾驭着我的尸体,我穿梭阴阳,我爱过,我恨过,我杀过人,我灭过鬼。。我是尸体,只要进食血液,我将永远不会衰老,我站在这个世界的最高处俯望,只看到了欲望。...
什么金手指?!什么异能?!有这样的金手指么?有这样的异能么?打老子一拳,老子就吐一颗丹药出来,这尼玛的什么害人的金手指?这下好了吧老子穿越过来连活命都是问题!我尼玛是唐僧投的胎吧!...